日前,来自济南市内五区及高新区的近200名残疾人参加了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员岗位考试。他们将有60人被聘为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员。上岗后将利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专门从事残疾人就业工作,此举在全国属首创。
据了解,为了提高基层残疾人的就业服务水平,解决残疾人密切关注的就业问题,济南市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决定在市内五区所属59个街道办事处(镇)及高新区招聘60名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员。条件是:具有本市户口,男,在45岁以下(196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在40岁以下(196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且失业的肢残人、低视力和经语训后可进行正常交流的听力残疾人。
招聘采取全市统一标准、统一命题,各区残联分别组织报名,并进行笔试、面试和体检。残疾人就业服务员实行一年一聘,参照市级残疾人工作社区示范点专职干事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经费由济南市财政局、残联从济南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上岗后的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员将在各街道办(镇)残联理事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的领导下,承担本办(镇)残疾人培训、就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