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抽样检测阶段:
1、抽、送样品:
现场检查人员可在企业检查现场抽取申请认证产品样品,由企业将样品送至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实施规则规定送样的产品,企业在接到送样通知书后,由企业将样品送至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付费:
企业在收到中标认证中心下发的抽/这样通知书后,应尽快与检测机构进行联系,并将应付的检验费汇至检测机构,以便尽快出具检验报告。
3、检验报告:
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后,中标认证中心将检验报告一份寄回企业,一份留存中标认证中心。
八、取得证书:
1、汇总阶段:
中标认证中心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检验结构情况撰写综合评定报告,以便进行评定。
2、评定阶段:
综合评定报告将送交认证结果评定组,认证结果评定组将对企业申请认证的所有材料进行综合评定,作出认证结论。
3、批准阶段
认证结果评定组将企业申请材料及认证结论上报认证中心主任,经中心主任批准。批准后办理注册手续,并向企业颁发中国节能/节水产品认证证书。同时认证中心与获证企业签订《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协议》。
九、监督管理:
1、使用标志:
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内(中国节能、节水产品证书有效期为四年)按《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协议》规定使用中国节能/节水产品认证标志。
2、年度监督:
证书有效期内,中标认证中心按规定每年对企业进行年度监督,年度监督时由中标认证中心与企业联系进行现场检查和产品抽样检验。
十、复评检查:
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中标认证中心提出复评申请,复评申请程序同初次认证申请程序。
目前中标认证中心开展的电器类产品的节能认证产品有:家用电冰箱、房间空调器、家用电动洗衣机、贮水式电热水器、家用微波炉、家用自动电饭锅、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DVD/VCD、计算机和显示器等12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