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萧山日报
日期:2006-6-26 13:09:00编辑:liujw
【正文】
《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针对出租车行业特点,区交警大队与运管所联系,于23日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
区交警大队针对出租车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产生的乱停车、禁区鸣号、路口调头等不文明交通行为,预先印制了一批“文明交通宣传单”。宣传劝导活动开始后,城厢中队1、2、3、4号岗的民警与运管所工作人员顶着高温,向过往的出租车驾驶员发放宣传单,同时送上一句:“天热了,开车别心急。
”在各出租车固定洗车点,驾驶员也均能领到《文明交通宣传单》。
出租车驾驶员表示:“文明交通要从我做起,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