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新移民法将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老外国人法相比,新法做出了下述革新:
1,居留种类简化为有限期停留许可和无限期安家许可两种形式。
2,劳工移民方面,引进劳工将由劳动力市场灵活控制,引进非欧盟国家劳工必须在该工作位置没有欧盟以及德国居民可以胜任的前提条件下,居留许可和劳动许可将捆绑发放。高技术人才可以长期居留,大学毕业生可以直接找工作,如果能够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符合当地利益允许外国人从事自雇职业,例如当老板开公司。
3,对于那些受到非国家性质迫害和因性别遭受迫害的人来说,德国也放宽了移民门槛。按照日内瓦公约他们可以被承认为难民。新的移民法还取消了每三个月顺延签证的链式容忍居留。将来容忍居留不得超过18个月。迄今因内战在德国享受容忍居留的外国人将得到有限制的居留权,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将就个案做出决定。在新移民法草案中,就前往德国同父母生活的外国人子女的最高年龄限制仍为16岁。有特殊情况甚至可以延长到18岁。
4,新的移民法还严格了驱逐处境条例。这也是考虑到安全局势的需要。考虑到纽约,华盛顿,马德里发生的一系列恐怖事件,以及在遣返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遣返一些被禁止组织的头目以及恐怖嫌疑分子过程中所遇到手续上的麻烦。比如新移民法定,如果在公共场合或公共集会上号召采取犯罪行动,或者煽动对某个特定派别组织的宗教或种族仇恨,可以在短期法律程序后遣返出境。驱逐被禁止的政治小组的领导人也将比以前手续更简便。在对付蛇头问题上也达成了协议。蛇头被判刑没有获得缓刑期将被强制离境。
总结:新移民法的颁布,将给包括中国学生在内的非欧盟学生带来好处,学生毕业后如果找到工作,转换居留将不会存在问题,也就是说学生将会更容易的找到工作,因为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不存在转换签证方面的麻烦。
这是德国第一部移民法,它的实施标志着德国朝着移民国家转变迈出了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