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怀)记者昨日从市人事局获悉,200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工作已经开始,凡符合《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规定申报条件的中国公民,从2006年1月5日至2006年3月10日,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据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决定2006年以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7000名。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生、研究生等。留学基金委将重点资助七大学科、专业领域,即:通信与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材料科学与新材料、能源与环境、工程科学、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国家留学基金委2006年重点资助领域及详细的学科分类可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
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同时,申请者要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申请具体出国留学项目的,应符合有关出国留学项目规定的具体条件。
国家留学基金委鼓励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从2006年起启动网上报名系统。申请者
http://apply.csc.edu.cn网站注册登录,填写电子申请表格,打印有关材料并提交省有关机构。有关报名申请的具体细节可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网http://www.csc.edu.cn查询。我省非教育系统受理机构是省外国专家局,联系电话:0591-87834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