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娇(资料图片 来源: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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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娱乐讯 钟欣桐(阿娇)被《壹本便利》偷拍更衣照案件,马来西亚与香港警方的调查正同步进行中,其中马来西亚警方的调查出现突破,调查人员掌握了一名涉嫌参与偷拍的男子身份,刻下正全力追缉。而香港警方昨天(8月29日)向案发时在场的英皇娱乐职员录取口供,且核实受害人阿娇的口供,随时透过国际刑警提供给马来西亚警方。另外,香港全城声讨《壹本便利》的行动继续升温,昨日有十多个团体抗议该杂志的无良行径。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引述当地警方可靠消息称,当地的调查行动已有眉目,初步掌握一名男子的身份,正追查其下落,警方相信被追缉的男子有参与偷拍案,但消息不愿透露该名男子是否为马来西亚人。据悉,当地警方希望找到该名男子,并顺藤摸瓜揪出其他涉嫌与案有关的人士,包括《壹本便利》记者。
马来西亚国安部副部长拿督胡亚桥日前接受专访时亦透露,这件案绝不简单,因此警方的调查方向包括了多种可能性,包括是否有内鬼接应,在屋外偷拍或是在室内装置偷拍器材等。
马来西亚全国刑事调查总监拿督弗兹透露,警方已把这宗案件列为刑事法典354条文处理,马来西亚警方会向香港警方取得进一步资料后,找出涉嫌偷拍者的身份,如果香港警方近日没有提出协助调查的要求,马来西亚警方也会透过国际刑警联络香港警方,以寻找港警的合作。据当地刑事法典354(蓄意侵犯贞洁)条文下,有关者一旦罪成,可判监禁两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并施。
另一方面,港岛总区重案组探员,昨晨到英皇娱乐向艺人管理部总经理黄颖茵录取口供,了解当日偷拍事件的始末及现场环境。据悉,警方亦透过阿娇的代表律师,确定早前警方为阿娇录取的口供内容无误,一俟正式接获马来西亚警方的正式搜证要求,就会经国际刑警送递有关口供资料。
警方消息称,一般在本香港发生的窗外偷拍或偷拍裙底春光行为,警方会以行为不检或游荡罪提出检控,若将来要引渡疑犯到马来西亚受审,须视乎涉及的罪行,与香港的游荡或行为不检罪行是否相类似,以及是否符合两地签订的引渡协议的要求。若当地最后发出通缉令,香港警方仍会全力协助。
此外,马来西亚国安部副部长拿督胡亚桥昨日强调,已禁止刊登偷拍钟欣桐更衣照的第761期《壹本便利》进入马来西亚,个人携带入境亦不会被通过,但不会被法律对付。国安部正考虑是否在宪报上颁布禁止《壹本便利》入口到马来西亚,一旦颁布禁令后,所有拥有这份杂志的人士将会因而触犯法律被检控,就如现时《花花公子》杂志禁止在马来西亚入口一样。他称,过期的《壹本便利》有入口到马来西亚,但从未向国安部申请在马来西亚发行,即使日后提出申请,国安部也不会批准。《壹本便利》及同集团的另一本杂志《壹周刊》,日后在入口时,会受到更严格检查。利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