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张学军)南方某媒体昨天刊登了一条《网友爆陈小春醉酒动拳脚》的新闻,对于前不久《同一首歌》(blog)在南阳演出时,陈小春对于歌迷“动手动脚”进行了报道。昨天,《同一首歌》栏目组否认了其中的内容。
据该媒体报道,有歌迷在论坛上发表了一篇“我在后台亲身经历陈小春打人事件”的帖子,随后该报记者采访了帖子的作者阎先生。阎先生称,在9月16日《同一首歌》河南南阳的演出后,陈小春演出结束回后台时,他闻到了他身上的酒味,并发现他脸微红,感觉之前他喝过酒。当时他几次向陈小春表明自己想要签名的意图,但小春始终不理。后来,有个小男生从后面追上来拍他的肩说要求签名,没想到陈小春摘下帽子,转身用手推了他一下,还踢了他一脚,将他踢倒在地。之后,陈小春还想上去打人,被身边的人制止护送回化妆间。
陈小春本人在接受该报记者采访时,首先承认在当天演出时确实和歌迷发生过纠纷,但是说:“当时我们从后台退场,准备上我们的车。走在半路的时候,一个歌迷突然从后面冲上来,抢走了我的帽子就跑。我的助理马上追了上去,我想把助理拉上车,也跟着追了过去。在追上他之后,我们把帽子抢了回来。在抢的过程中,可能有些身体接触,但是我可以发誓,我绝对没有打他。”
昨天,本报记者采访了《同一首歌》栏目组宣传统筹钟思潜先生,他说:“一般明星助理都会适当拦住一些热情的歌迷,当时我在场,如果像那位歌迷描述的那么严重,我不可能不知道。而如果推推搡搡也算打人的话,这种事总会发生。当时我只是看到陈小春在经过走廊拐角处时现场有些混乱,但是在武警的维护下很快就没事了,也没有看到什么‘踢人’的情况。”昨天,当时在场的《同一首歌》制片主任也否认了网上的说法,他说亲眼看到陈小春演出后直接由几名武警护送上车离去,没有发生“陈小春打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