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春最近很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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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超女可谓烦事不断。10月29日,海南市民王先生用手机上网时,竟然发现了超女李宇春(blog)与何洁(blog)的裸照。在仔细观看后,他发现照片是被人移花接木过的。
对此,天娱公司感到非常气氛,有关负责人向记者明确表示,正在追查信息源头,并将对发布信息者采取有关法律行动。
事件原委
“裸照”原是移花接木
海南市民王先生是在10月29日用手机上网时,发现这些超女“裸照”的。记者查阅这些照片后发现它们明显属于合成,图片中姿势诱人的裸女,脸却被换成了李宇春、何洁等超女,而配合图片的文字也非常不雅。
王先生表示,他多次收到这些信息,但是投诉无门。为了弄清它们从何而来,日前,他用开通了GPRS功能的手机访问WAP平台浏览到一个网站,发现里面有很多被人移花接木的明星裸照,其中就有超女李宇春和何洁。因为本身是超女的粉丝,看到偶像被人搞成这样,王先生感到非常气愤。
天娱
一定会追究到底
对此,记者昨天联系上了天娱公司艺人市场部负责人米小姐。她对公司旗下艺人被这样恶搞的做法表示了强烈的愤慨,“公司刚知道这样的情况,太过分了!目前我们已经就此事开展了调查,也已经查出一些结果。”她同时表示:“这些照片对艺人的影响很不好,因此公司肯定会对这些信息的发布源采取法律行动。”至于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米小姐表示:“目前还没有查出最终的结果,公司不能做最后的决定,但是一定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律师
视营利情况可要求赔偿
昨天,记者就有关“裸照”一事询问了上海城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吕军。他认为:“类似这样移花接木的不雅照片,首先可以肯定,它侵犯了被篡改者的人格权,属于违法行为。但至于是否属于犯罪,这得视其是否有将这些照片用于营利目的。如果是,就构成了犯罪。”他还向记者表示,“从目前所知的情况,该案件还属于民事诉讼。就侵犯人格权的民事诉讼来看,原告可以要求的最高精神损害赔偿为5万元。”不过吕军强调,这是在未知发布者是否将照片用于营利的前提下,如果超女有证据证明对方在利用这些照片营利,那对方有多少营利,就必须按照营利情况进行相应赔偿。”
而对此类手机网上传递黄色信息的行为该由谁来监管的问题,吕军认为,“手机在上网时就是一种电脑,因此应该由网络监管部门对这个市场进行规范。但这里要分清上网与彩信的区分。如果是有SP运营商通过彩信传递黄色信息,那该由移动通信服务提供商进行监管。” (本报记者/茅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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