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以来的大牛市行情,不仅诱惑着大量的新股民扑通扑通地往股市里跳,而且也诱惑着一批上市公司的高管亲临股市前线一展身手,以至高管炒股现象成了当前中国股市的一大风景。
与股民炒股不同,高管炒股明显表现出股神风范。如果说股民们炒股如没头的苍蝇一样四处碰壁的话,那么高管炒股显然体现出“稳准狠”的特点。买后即大涨,卖后即大跌,其买点与卖点把握之准确,让浸淫股市十几载的老股民们都自愧不如,“高管股神”的称号也因此而得名。
但高管股神的背后隐藏着一些什么,却是众说纷纭。是否是在利用内幕消息炒股?是否涉嫌与机构投资者内外勾结?投资者的心中留下了一个个迷团。而从公开的报道来看,部分高管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有关规定超比例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在六个月内进行短线交易却是客观事实。也正因如此,高管炒股问题最近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据悉,一部专门规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有关管理规则和操作指引目前已起草完毕,即将适时发布。
鉴于“高管股神”现象的出现,规范高管炒股行为已成为当前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为此,笔者认为,有必要采取三条措施,来规范高管炒股事宜。
第一,高管炒股应透明。高管买进或卖出股票(不限于本公司股票),交易前应提前数日进行披露。具体的交易情况在交易完成后也应及时进行披露,以确保高管炒股做到透明,杜绝暗箱操作。
第二,对高管炒股的买卖过程进行跟踪监管。比如,高管们买股即涨、卖股即跌,这中间是否涉及内幕交易,是否涉及“老鼠仓”等问题;又如,超比例转让股份,进行六个月内的短线交易等问题,都应属于跟踪监管的范畴。
第三,对高管炒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处。从目前的规定来看,对高管炒股的处罚比较明确的条款就是没收炒股所得,这一规定显然过于宽松,不利于杜绝高管炒股过程中违规事情的发生。在这个问题上有必要加大惩处力度。比如,在没收炒股所得的同时,还要进行等额的罚款;与高管的诚信、上市公司的诚信结合起来;与高管的任命结合起来,对于两次以上违规的,应宣布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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