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全国性的“公益慈善日”的提案
随着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治国方略的进一步实施,我们欣喜地看到:在过去的2006年,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慈善公益得到各界人士的普遍关注。政府部门也在积极工作,为公益慈善事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如:慈善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有望近期出台的《慈善事业促进法》将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最近刚刚成立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也为完善慈善信息统计制度,解决以往的统计数字混乱、信息不透明提供了途径。
然而,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目前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其中慈善文化方面的建设尤为关键:
一、
慈善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慈善文化还没有成为主流文化:
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目前中国民众表现出来的慈善意识还是冲动型的。在突发灾难面前,在媒体高度关注的事件中,公民和企业往往慷慨解囊,但却很少有日常的捐赠行为,个人捐赠所占社会捐赠的比例不到20%,这与美国的善款70%以上来自民众的日常捐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说明全社会还未形成良好的慈善文化氛围,国人的公益慈善意识还有待提高。
二、
慈善募捐方式、手段单一,捐助渠道不畅通:
由于思想观念和体制原因,造成目前公益慈善的募捐形式单调,缺乏创意,难以激发公众的热情与参与度。更有甚者,一些地方还在用硬性摊派的行政手段募捐,反而引起大家的反感和抵触情绪。加之目前的捐助手续繁杂,缺乏独立公正的监督与审计,善款的信息不透明,严重影响了公众对公益慈善事业的捐助热情。而在一些慈善事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募捐手段多达几十种,灵活多样,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三、
慈善组织之间均缺乏良好的交流与协作,慈善组织与政府、企
业沟通与互动不足:
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公益慈善事业的成败取决于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公益慈善组织不仅要加强与政府、企业的合作,更要重视彼此间的合作。像欧美国家,筹集善款都是采取“联合劝募”的形式,如美国的“筹募联盟”拥有1400多个团体会员,所以有很强的筹款能力。而现在我国的公益慈善组织基本上是各自为政,筹款成本高,甚至大多数草根组织所募集的善款都不为官方所掌握。不用说筹募善款,就是在项目运作上,公益慈善组织之间也很少有大规模的联合行动。
因此,我提议设立全国范围的公益慈善日,将有助于全社会对上述问题的关注,并推动问题的解决。在香港,经政府批准的“卖旗日”实际上成为当地的公益慈善捐助日,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的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筹得大量善款,而且还成为了当地特有的文化。并且内地的许多省市地方也都自行设立了慈善日。鉴于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定公益慈善日,我认为有必要选择对于公益慈善事业具有重要意义的日期,比如:《慈善事业促进法》颁布之日等,作为全国性的公益慈善日。在这一特定日期举办各类活动、媒体宣传慈善理念、褒奖慈善行为,各慈善机构联合筹募善款并大力组织志愿者和义工活动,掀起一场全民参与慈善的热潮。
一、
“开风气,正人心”,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
通过对慈善文化的集中宣传,鼓励慈善行为,加深公众对公益和慈善的了解,提升公民的慈善意识,使慈善真正成为越来越多人的生活方式;并且有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新观念,将过去传统的:“慈善是富人对穷人的施舍”的观念转变为“慈善是全社会的平等互助”;加强对青少年的慈善教育,让未来的公民从小树立公民社会的参与意识,这些均能够对建设和谐社会起到积极作用。
二、
促进慈善机制的创新:
在这一特定日期,可以给与公益慈善组织一些特殊政策,尝试某些体制创新。比如,各个公益慈善组织可以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共同运作慈善项目、筹募善款,发展志愿者和义工以拓展捐赠渠道。在这一天还可以举办慈善论坛,由业界专家、监管机构和实践者共同开展对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各方面问题的研讨。
三、
全社会就公益慈善事业广泛合作:
公益慈善日将为社会各界提供一个“大家共同做慈善”的良好契机,也提供了一个广泛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政府各部门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企业予以大力支持,银行、邮局等为善款的汇兑提供便利服务,新闻媒体给以特别的关注和报道,免费提供版面和电视公益广告时段。所以,通过公益慈善日不仅有利于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还将增强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