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正超/文
“是否起诉那几家侵权的报社及相关的记者?”这个问题,虽然对我还没造成所谓的剧烈困扰,但也确实成了心里的一个疙瘩。
这话得从春节前说起,当时,作为编剧,我和小品《策划》剧组的演职人员正在“中直”礼堂准备“压场”,在后台的化妆间,我陆续接到几个朋友分别从北京、上海、成都、南京、沈阳等地打来的电话,说我们的剧本已经上网了,借用一北京哥们的话——“全须全尾儿的,抄录这哥们真是不辞辛苦!”。不长时间,听组里负责外联的宽哥说,中央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已经和各网站进行沟通,但,始终没有最后的消息。
次日,到网上浏览,本子已是好多网站或娱乐频道的头条,看来,基本已经控制不住了。
剧本是怎样流传的网络上面的呢?通过查询发现,各网站上
“赵本山小品《策划》全文曝光”的内容都转自纸媒(为了不给那些只顾眼前利益、没有底限的媒体任何宣传的机会,请允许我暂时不公布它们的名字)。而记者是通过对《策划》第一次参加彩排时的录音“扒”出的剧本。
明白戏剧类作品的人都知道,剧本和演出是两种不同的状态,普通观众大多无法通过读本儿去联想导演的手段以及演员的表演形态,这是其一。其二,喜剧类作品的“包袱”是非常娇嫩的,能够让它抖得响,关键就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如果把底都泄露出去了,还哪来的“意料之外”?这会给演出带来多大的困难或者说障碍,我想局外人是根本无法想象的。
最重要的是,刊登剧本全文的媒体都忽略了法律的约束,甚至可以说是蔑视和践踏了中国的法律尊严。他们大概不会不知道,每部作品,作者都享有他的著作权吧?未经任何形式的授权,全文刊发!他们肯定没有想到过后果吧?即使想过,或许也是完全没有当个事情吧?!是剽窃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被当成理所当然了吗?无耻!无德!无法!可气!可悲!可恨!!
我曾经也是一名报人,一年前,才被借调到本山老师身边专职创作剧本的,实际上,目前还在报社挂职。我能够理解记者的艰辛以及发现好线索、好素材的兴奋。同时,也同情作为记者所要承担的来自上级的和自身的压力。但我不敢苟同为了完成任务,进行的任何剽窃行为。
在一位娱记朋友的博客里,我看到他写的某南方同行在“春晚记者观摩场”结束后,兴奋地对《策划》的褒扬。而被我们查到的将小品本子上网的第一个“嫌疑人”恰恰也是他。这是件多么让人遗憾的事啊。既然爱,为什么还要去糟蹋它呢?难道就是为了稿费体现出的微薄利益吗?希望不是。还有与我同城的一家媒体的某位曾经的同仁,本来大家相处得都不错,此前通电话时,还透露着对彼此的尊重,可一旦涉及对这个作品的保护,怎么到最后关头也如此的糊涂呢?是为了显示采访的功力吗?抑或,也是为了那点稿酬?都不至于吧?因为媒体的无序竞争,某些报社或相关部门丢掉了良心,你们也跟着弯腰了吗?还有……算了。
从央视领了奖,因为暴雪被困在首都机场三天两夜,最后一晚,当我坐上飞机时,心情真是豁亮。又经过5个小时的“航空管制”,飞机起飞了,望着漆黑无垠的北京夜空以及身下斑斓的灯火,我想,真的是一切都会过去,2007年的春节就这样结束了,所有的,都将从头开始。但是,又一个小时以后,飞机上的广播说:“因为沈阳桃仙机场暂时没有机位,我们的航班将返回北京,等候消息。”
天哪,什么时候能结束这场突如其来的风雪带来的烦恼啊?
前天凌晨4点多,我终于回到了被大雪包裹的沈阳,回到家。我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剧本写作,但在动笔间隙,那个想法依然在忽闪——“告,还是不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