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明星与追星族,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在中国开始盛行。许多所谓“粉丝”均以不同形式、不同手段去追逐着明星们的脚步。与明星们的合影、握手、签名留念成为了追星族最引以为傲的资本。这种风气一直延续到了今日,直至出现了中国“追星”史上最负悲剧性色彩的事件——杨丽娟父亲之死。
杨丽娟父亲遗书(节选):
刘德华,你以为你是谁?你很自私、很虚伪,你不敢承认现实和事实,非常可悲。我的孩子杨丽娟为能见你一面,做出惊天动地的牺牲,已付出13年的青春代价,走过13年血泪之路,几乎把命都搭上了。父母为孩子实现见你这末个小小愿望,已经倾其所有、债台高筑。此时央视等媒体报导已一年,你还没动静,你算人吗?孩子因没见上你,受到的社会压力更大,自尊心严重受到伤害,抬不起头,是致命打击,难道你不心疼和内疚吗?
你不自爱,对杨丽娟不公平,你对她冷漠无情、冤枉她、视而不见,你没人性、没人心、没血性、没起码的道德良知。你姓刘的难道不懂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见一面又有何妨?难道为了所谓的社会责任要毁掉一个年轻的生命?你有没有社会责任?你见死不救,你究竟是个什莫东西?你刘德华不要聪明一时、胡涂一世,把坏事做绝,世上再没象你如此狠毒的人了。
因为杨丽娟从94年16岁的花季开始,连续3年作了关于你的梦,并在以后的十多年中,你的影子几乎都出现在每个梦中,她只是把你当作家里的一员、自己的亲人、多年不见的大哥一样,以这种感情想见你一面……
杨丽娟从94年开始,成为刘德华的“粉丝”,连续13年从未停止。从开始的迷恋,到最后全家人为此倾家荡产,杨丽娟都没有丝毫的改变。终于,杨丽娟父亲的自杀,把这一事件提高到了矛盾的最高点。
在遗书中,杨丽娟的父亲把矛头直接指向了刘德华,不止一次出现了刘德华“不是人”“没有良知”等语言。虽然措辞激烈,但同时能够让人感受到一位父亲对于女儿爱。虽然这份爱没有丝毫的理智,仅能够成为盲目的溺爱。
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价值的死去。杨父的自杀换来的是什莫?是世人对于杨丽娟的同情?还是对刘德华个人品德的鄙视?也许这是他最后的愿望,但是却不可能实现。
明星与追星族,本身就是商品社会娱乐大潮中的产物,二者本身是相互依靠,但随着利益以及名气大小的改变,这种关系也会随之变化。每一位明星都希望自己的追星族“忠心耿耿”,每一个“粉丝”也都希望能够让自己的努力得到呈现与认可。但归根结底,明星也是社会中的一份子,虽然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但也受到法律的个人保护。就好像成语《叶公好龙》一样,明星希望“粉丝”热情如火,可是一旦真正出现了杨丽娟这样的“超级粉丝”,明星也就成为了普通人,他们也会害怕、也会担心伤害,从而他们选择了避、选择了置之不理,也随之产生了所谓的“明星大牌架子”。
“粉丝”的思维往往会被心目中明星的风采变得失去理智,他们认为“不就是见面吗”“我崇拜你还不可以吗”“为什莫你不能接受我的好意”等等。他们忽视了人与人彼此之间的距离,并且把“追星”当成了一种人生目标。为了这个目标,严重者如杨丽娟一家,最终得到的仅是一时间的群众关注,而付出的却是自身的财产、家庭和幸福。
杨父爱自己的女儿却没能用良好的方法,而是任其自由发展、甚至舍命支持。这种畸形的爱也让自己的女儿和家人变得更加不可自拔。在“追星”一事上,家人的错误引导是要负有重要责任。每一个人都拥有人权,都有选择与拒绝的权力,因此杨父的既值得同情,而又应该指责。
相反,刘德华的处理方法究竟是否得当,也在争议之间。究竟是保护自己的人身权益,还是刻意显示自己的地位,也只能留在人们的脑海中思考。许多外国明星,无论是影视还是体育,都会有义务定期去做公益事业、去慰问孤儿院、养老院,送去自己的帮助和祝福,以次来维护自己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在这一点上,中国实在缺乏不少。
杨丽娟的“追星历程”以及杨父之死,都是社会的悲剧,也是精神思维中的悲剧,虽然社会上说法诸多,但情感毕竟不能用道德和法律单纯地去衡量对错。只希望通过此事,能够警醒那些沉醉于“追星”的“粉丝”们,不要因为个人的意志而给家人和社会带来不安。同时也希望一些善于“摆明星架子”的艺人们,注意自己的行为分寸,妥善处理好自己与“粉丝”之间的关系,不要因为一种繁琐和不屑,造成更多的悲剧! 杨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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