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30.6万元的美容手术费,并做了部分之后,发现所谓沿袭古埃及艳后青春永驻秘方的“金丝美容”,根本没经过合法审批,为此杭州的王女士要求取消双方的美容合同,但遭对方拒绝。上城区法院经两次审理后,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金丝美容”杭州销售代表杨某全额退还美容手术费,并承担本案9170元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
“只需一次,2小时,时光为您停留8—15年!”这是“金丝美容”旋风刮进杭州时的广告宣传语,它宣称该美容术沿袭古埃及艳后青春永驻秘方。45岁的王女士被吸引过去,她先后交纳了高达30.6万元的手术费。
然而,就在王女士做了脸和颈部手术后,2006年3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未曾审批过“美容金丝”类产品,市场上正在销售使用的产品应属于无证产品,并要求各级药监部门依法查处。
王女士怕留下后遗症,于是找到当初极力向她推荐“金丝美容”的杭州奥姿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系“金丝美容”杭州销售代表),对方书面承诺,如果有不良后果,愿承担相应责任。
王女士几番考虑后,还是决定退款,但遭杨某拒绝。于是,王女士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系无效合同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双方之间的美容服务合同无效,要求杨某退款并承担诉讼费。
上城区法院1月9日、4月4日分别对该案作出审理,一审判决王女士与杨某之间的美容服务合同无效,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女士30.6万元,案件受理费7100元、财产保全费2070元由杨某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