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工被织布机割伤右手背,到卫生院就诊,查右手背中部有一3*1*1CM的规则伤口,手背肿胀明显,五指活动自如,给予清创缝合,注射TAT,消炎止痛治疗,15天后手背肿胀消退,到上级医院照X片,发现第五掌骨骨折。请问,该卫生院是否应付医疗事故责任,如有责任,应承担多少?
大体髂骨化脓性骨髓炎多见于11岁以下儿童。致病菌多为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途径多为血源性。发病率约为化脓性骨髓炎的6%,但近年来明显减少。
参考文献:http://www.gubing99.cn/gusuiyan/article/080131150328.htm
医疗事故的确定是以医院对病人诊治失误,给病人所造成后果去判断的,如病人此后出现骨髓炎,手部畸形或活动功能障碍,可考虑向有关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有关政策赔偿,如病人恢复良好可能就没什么意义了。
这要看第五掌骨的骨折断端是否错位,影响愈合?以后有否功能障碍?手掌外观有无畸形?以及是否有感染等状况决定。目前提出事故鉴定,为时尚早,望楼主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