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学看了第一本琼瑶小说起,我就始终被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所困扰:究竟怎样才能把上马子?
大哉问,我的朋友小乖说,当然要帅,要是不够帅,得要酷,如果酷不起来,至少要有钱,万一连钱也没,小乖说,你去死吧。
我没真的去死,因为我不甘心,于是死皮赖脸的活到十八一朵花,大学联考放榜那天,我侥幸蒙上了辅大,心中丝毫没有喜悦,反而是悲伤的回顾过去的岁月,小学和初中都没女朋友也就认了,晚熟嘛,连高中也混不到半个女朋友。唉,小乖又说,你觉得再活下去有意义吗?那么进了大学要还没有,可该怎么办?
这次小乖没理我,他溜去偷我老妈的菜了。
到了大学,我交了新朋友,班上的韩国侨生皮皮,他长得几乎不像个人,个子不高,有没有一六五都成疑问,其貌虽不至于不扬,但和我比起来绝对值外星人,每天穿条大喇叭裤只会在校园里闲逛,况且我认识他的那年,他的大学已经从汉城、东京念到台北来第八个年头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女朋友,老天,光是哲学系花,美国学校的喇叭花和低我们一届的天花——不,满教室全是理学院送来的玫瑰花,就足以让我流干口水了。
我和皮皮后来是好友,跟着他也学了好久,却老是没长进,还是他那个美国学校的花介绍她的同学给我,总算有女朋友啦,那阵子我见到小乖就吐口水。
好景有限,在一个打雷闪电的夜晚,女朋友对我说,我和她实在不适合在一起,不如早点分手。尽管我没被雷打到,也差不多了,走在南京西路上第一次感受到行尸走肉的确切定义。
分手一定要有原因,我为此反省了很久,先想自己是不是不够帅、不够酷、不够有钱,或是不够积极?小乖说,你是不够聪明,闪了就闪了,反省个屁。喔,那时小乖有三个女朋友,一个刚移民去美国,小乖说是通信传情;第二个是女校的住校生,他说是周末激情;第三个是他从小的邻居,他说是人生目标,因为第三个家里最有钱。我的意思是,他都已经有三个女朋友了,怎么会理我的事。
去皮皮租的公寓,我喝了一晚上的酒都没醉,可能全把啤酒当眼泪哭进皮皮的韩国棉被上皮了。皮皮受不了,他对我说出把马子真言,他的真言是:[你以为女人最在意什么?你帅,你酷,你有钱,你温柔?全是狗屁,你会不会说甜言蜜语才重要。]
按照皮皮的理论,男人是视觉的动物,一切都要眼睛看得爽才算数,女人则是听的动物,所以把马子要有一张能甜死人不偿命的嘴,当然,必要时也要配合行动,这是为何他手掌上满是香烟疤痕的原因。
他的一番话让我恍然大悟,从小到大我见着女人就傻眼,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曾经对任何人(包括男人)说过什么像是喜欢啦、爱啦之类皮皮口中属于有养分的话语,也难怪我永远想不通为什么全世界的美女都跟全世界比我逊的男人在一起了。
皮皮教我的真言还有:
见到女人就说,这个星球上居然有如此赏心悦目的女人。然后女人一定会像母鸡似的咯咯直笑。
要是这个女人不是那么美,或是正好旁边有明显的比她美的女人呢?
皮皮说,笨,不会说,你一定从小爱读书,否则你的气质为什么那么好。然后女人一定会像母鸡似的咯咯咯直笑。
要是这个女人从不念书,更谈不上气质呢?
皮皮拉起他的裤脚说,老天,你的脚真漂亮,不,真精致啊。然后女人一定会像母鸡似的咯咯咯的直笑。
皮皮是拯救我于欲海狂涛里的妈祖,对女人要用嘴,甜言蜜语绝对能灌死她们,不知道女性同胞对于皮皮真理有没有意见。喔,我的意思不是说女人像母鸡。我的意思更不是说每个女人笑起来都咯咯咯咯。皮皮的意思是,如果能把母鸡逗得咯咯咯,母鸡是绝对会下蛋的。
是皮皮说的,不是,我孤单老张的说的。(来源:21世纪)
编辑:禹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