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小区业主2006年10月收房时发现,自己买的这套房子跃层主卧室上方竟是楼上住户的卫生间。该套房子的跃层主卧室有三根粗大的管子,其中两根是楼上住户卫生间的污水管。该业主多次以电话、传真等形式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就此事道歉、整改并给予相应的赔付。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开发商说房屋已经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测、鉴定和审核,合格后才交付使用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房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该设计违反了国家相关强制性规范,肯定属于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