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早搬进新房,2006年12月,阿女士打算尽快装修,在左挑右选了几家装修公司之后,她和家人决定,与乌鲁木齐玉玲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为其购买的房屋进行装修。由于工作繁忙,工人装修期间,阿女士很少能抽时间监督装修进程。直到整个装修工程完工后,阿女士才发现,自己花3600元钱买回来的木地板,在经过装修工人的安装之后,不但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而且出现了不平整的现象,高一块低一块的,根本不在一个水平面上。
而让阿女士感到不满的还不止这些,墙面上喷了乳胶漆之后,也呈现出凹凸不平的情况,并且新订做安装的推拉门松动得厉害,根本无法正常使用。看到眼前的这种情况,阿女士向装修公司提出重新装修的要求,但双方对装修中的追加款问题存在争议,结果直到今年三月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无奈,阿女士将此事投诉到鲤鱼山工商所,工商所干部在听取了情况后,将双方当事人约到工商所进行当面调解。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装饰公司对装修中存在的缺陷进行重新整修,并将装修追加款由540元减为200元,为消费者挽回了损失。
最近,家住光明路的唐先生也因为装修的事情没少费神。2006年12月26日,唐先生与一家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装修结束后,唐先生发现,房屋内新铺的地砖不在一个水平面上,而且热水器的冷热水管也没有达到要求。事后,唐先生提出扣除部分装修费用,就此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事情一直拖到现在无法解决。
近期,工商部门曾接到多起有关房屋装修质量方面的投诉。在处理装修类投诉的过程中,工商所工作人员明显地感觉到,因为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约定中未作明确约定,致使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给工作人员的调解工作带来了困扰。工商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进行装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消费者要注意查看装修公司的资质,验明其经营手续。
二、明示双方合同约定,特别是一些装修细节问题要写清楚,避免事后双方相互推诿。
三、对装修款的结算要按工程进度给付,不可一次性付清。
四、对于装修公司的用料质量要做到明察秋毫,同时对于装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及时要求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