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要搬进新居的李女士这几天心里很气愤。眼看着租的房子还有几天就到期了,可新房子还是个“半成品”。对此,负责装修新房的北京城建一装饰工程公司解释说:“没钱,没法开工。”
“相信了他们的实力”
李女士在领行国际商务楼购买了一套商用套房?并选择了北京城建一装饰工程公司为自己装修。据李女士介绍:“这家公司找到我时曾夸口说,他们是建楼的,装修他们还干不好啊;并且说,只要他们公司装修,物业的装修押金别人交4000我只要象征性地交1000就可以了,这样的优惠就证明了他们的实力。”
考虑到其对装修质量的保证,李女士最终选择了北京城建一装饰工程公司为自己装修。
“面积算错了”
6月6日李女士和装修公司签订了为期20天的装修合同。合同商定由装修公司负责一切装修事宜,李女士先支付了55%的装修预付款。在接下来的装修过程中,工头发现面积不对,又找不到装修公司的人,先后又要求李女士支付了近1000元的工费。期间,装修公司并无任何声明。
在装修公司的催促下,李女士在18日将40%的装修中款和一半的主材款交给了装修公司,有了前几天的“经验”,李女士与装修公司商定“多不退少不补”。
6月24日交付的前两天,李女士却发现“房子除贴了一半的磁砖外什么都没有了”。装修公司以砖没到为由推托,最后却解释说:“当初的预算错了,实际面积要大一些,材料不够没法开工”。对双方“多不退少不补”的约定,装修公司并没有给出正面的回答,只说:“你看着办吧,没钱开不了工。”
“先行支付”2000元
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可以按规定给你违约金”。李女士翻开合同,印象中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却赫然变成了“千分之二”。“按千分之二计算,每天才不到40块,我现在租的房子马上要到期了,再续租至少要半年,两万块,我拖不起啊。”李女士告诉记者说。
对此工程负责人表示:“可以由公司先行支付增加的款项,等工程结束后再细算。”此后又让李女士先后签署了近2000元的增加款项。
记者随后联系到北京城建一装饰工程公司,公司负责人表示:“办事处的事情公司不太了解,最好找那里的人。”而办事处的人员则表示:“经理出差了,我们都不了解,等经理回来后找经理了解吧。”而对于经理回来的日期却表示“说不准”。
律师观点:
对此次装修事件,记者咨询了岳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王律师认为:“装修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修改合同违反了法律诚信的原则;之后又要求李女士加付装修费用属于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