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帝创人之后,先现春哥,而再有曾哥,这是21世纪最伟大的发现之一,当春哥被各大网游恶搞之后,春哥来了,曾哥还会远吗?曾哥也摆脱不了同样的命运,也被各大网游商恶搞以吸引眼球,时耶?命耶?乃网游运营商利也。下面就看看恶搞曾哥的那些蛋疼网游:
不久前收到一本游戏杂志,里面附带了一张游卡桌游的《三国杀》的实物游戏卡牌,主公居然是铁血英雄——曾哥。卡牌上的武将技很好的诠释了曾哥的强大存在和独有特性,曾哥真英雄,铁血史泰龙,网络传闻果然不欺人也。
“信曾哥,上天堂”跟“信春哥,得永生”有同工异曲之妙,曾哥跟春哥一样越来越像一个“神”,他通往天堂的路也越走越近,“最爱的那个天使,爱到可以去死”,曾哥在天堂之路等着我们,然后我们可以最天使。但我不是曾哥的天使,所以我不懂曾哥的天堂。
网络上一直流传着一句话:信曾哥会被春哥抛弃,立刻原地死亡。故《QQ堂》居然出了砸曾哥的道具,让我们一起来砸曾哥,以保障春哥得地位。但自春哥之后,曾哥已经成功确立了自己在网络中的地位,这是不可抹杀的事实!
“最爱的那个天使,我最熟悉是你的名字”,一首《最天使》让曾哥的绵羊音真如歌词中所说为广大网民所熟悉,作为曾哥的代表作之一,《最天使》代表了曾哥的音乐才能、独特曲风和美妙声线,让人余音不绝,绕梁三日。
“信春哥?信曾哥?我们信的不是哥!”那信的是什么?难道是寂寞?《众神之战》中的神可是很多的,信仰也是很多的。众所周知的,希腊神话中违背伦理道德的事情很多的,不知道春哥、曾哥去了后,会不会跟希腊众神发生点啥关系?
有歌为云:我家住在黄土高坡,不管是李宇春还是曾轶可,都是我的哥我的哥。不管是曾鸽还是春鸽,都是一只鸽子,《鸽子座》成为了曾哥的又一代表:“一只鸽的时候,不是不想你;一只鸽的时候,只是怕想你……”
孟不离焦焦不离孟,春哥出现的地方,曾哥也当出现,何况是在“一遇风云便成龙”的《风云》中。虽然我们坚决反对制造“两个爷们”、“一哥一弟”的局面来颠覆“一个春哥”的不争事实,但曾哥还是很好的填补了春哥成神后留下的空白。
江湖传言:曾轶可结婚,新郎李宇春。虽然有他们的结婚照惊现网络,但上图还是很好的证实了这是一个天大的谎言,看起来春哥曾哥的关系不是那么和谐,让他们结合更是难上加难。一山难容二虎,一个世界难容二哥,也是如此。给我一个哥,我也能征服地球!
自《春哥传》之后,《曾哥传》也走红于网络之间,曾哥的人气有直逼春哥之势,无论喜欢她的人还是讨厌她的人,或是恶搞她的人,都被曾哥的个人魅力所折服。生活就象超级女生,走到最后的都是纯爷们,多年以后的今天,或许人才辈出,但人们会记得有个叫曾哥的人出现,给世界又多了一道光彩,她绝对不是《多余的流星》!
“春哥”、“纯爷们”、“真汉子”等借由网络炒火的流行用语,也成了网游厂商们最青睐的广告用语。李宇春本人就此事接受网易专访时回应称自己并不打算采取法律行动,并表示:“稍微有认知的人都应该明白是为什么。”
2009年,中国网络游戏厂商在宣传手段上的创新层出不穷,“春哥”、“纯爷们”、“真汉子”等借由网络炒火的流行用语,也成了网游厂商们最青睐的广告用语。根据民法通则100条,民法通则意见139条,部分厂商对李宇春形象的盗用,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对她肖像权的侵犯。
李宇春
但近日,李宇春借由网易对此事进行回应时,却表示虽然公司和自己已经了解形象被网游厂商恶搞和盗用的情况,但并不打算继续追究。并表示:“稍微有认知的人都应该明白是为什么。”
知道有厂商制作这种广告
李宇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和大家一样都生活在这个地球上,所以不可能不知道出现了这种广告。
不想耗费精力在这种事上
李宇春同时表示,“虽然自己已经知道了这些事,但是并不想在这上面浪费自己的精力,也没有采取很多措施来做这个事情,是因为(觉得)没有太多必要,因为我觉得稍微有点认知的人都应该明白是为什么,不太想把精力放在这个上面,毕竟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不可能把所有精力耗在这个上面。”
律师说法:是否侵权要视具体广告而定
对此事,网易采访了广东颐和律师事务所陈玉博律师,他表示:“按照正常的情况来说,如果要是真的是给受众人非常明显的感觉,就是利用李宇春在宣传,无论是采取照片还是动漫的形式都已经构成侵权行为。”
但是,对于只使用了“春哥”、“春鸽”等称呼,却未直接将商业推广与李宇春联系在一起,陈律师则认为很难界定是否侵权了,他说:“我个人觉得,根据肖像权法,如果只是使用了“春哥”名字,明确构成侵权就要在两个条件下:一是在使用“春哥”的语境过程当中,侵权人不断进行暗示,比如用她的成名作品、演唱会、出名轨迹来提醒受众借用的形象与李宇春有关,这是一个条件;另外一个,是在约定俗成的环境当中,比如在李宇春的官方网站、博客等地,大家都在讨论李宇春的网络环境中使用这样的称谓,则有可能可以界定为侵权。如果不是在上述两个条件下当中任意一个,那么李宇春要提起诉讼,能够最终获胜的几率很小。”
此外,陈律师说,如果李宇春及相关公司,希望对这些游戏厂商提出诉讼,可以先到公证部门进行网络鉴证,由公正部门出具书面公证书,对当时的侵权形态和时间进行鉴证,事实上也就是对证据进行保全的工作,然后再提起相关的侵权诉讼。
相关法律内容:
民法通则100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
民法通则意见139条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