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中,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一定的杠杆性,投资者不需要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以交易。保证金制度的杠杆效应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成倍地放大风险,在发生极端行情时,投资者的亏损额甚至有可能超过所投入的本金。任何一个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少量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资金。这种制度就是保证金制度,所缴的资金就是保证金。期货吴老师威:wu5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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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收取是分级进行的,可分为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和期货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即分为会员保证金和客户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以货币资金缴纳,可以上市流通国库券,标准仓单折抵期货保证金。
客户保证金的收取比例由期货经纪公司自主规定,但有关法规规定不得低于交易所对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该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期货经纪公司除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为客户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进行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
当每日结算后客户保证金低于期货交易所规定或双方约定的保证金水平时,期货经纪公司应当按规定向客户发出保证金追加通知。客户与规定时间内补齐保证金缺口。
期货市场最显着的特点之一是实行保证金交易,正是这一特点体现了期货市场运行的高效率,但同时也注定了期货交易的高风险。保证金交易本身的存在就是一个两难命题的产物,所以保证金制度的制定就需要在市场效率和市场风险管理之间进行平衡,保证金制度也就成为期货公司进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
近几年,我国期货市场在规模上已经取得了一定发展,上市的期货品种更是不断增加,股指期货、期权、期货投资基金等新产品或新业务也在酝酿和研究中,但国内期货行业的市场风险管理措施,尤其是保证金制度似乎仍处在粗放式发展阶段,远远不能满足新产品和新业务推出后的要求。甚至对于商品期货市场,目前国内的保证金制度也已经显得有些过时和落后。国际期货市场在这方面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不乏可供我们借鉴的先进经验。吴老师选取了香港地区的期货市场和期货公司作为参考,并以期货公司为着重点来分析比较两地的保证金制度,借以得出有益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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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的运行是没有十分准确的定律的,以上是吴老师为大家总结了一般情况下的期货情况仅供大家参考,但是市场变化迅速,谁也无法完全的掌握。感觉看不到希望了,请及时作出调整,该换老师的换老师,该换平台的换平台,不然肯定还会亏损。没有不盈利的投资,只有不盈利的操作,跟对一个老师:wu57585,受益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