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收受医疗器械供应商贿赂
一场医疗系统反商业贿赂的风暴,正在江苏省盐城市刮起。
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赴当地调查得知,在这场风暴中“落马”的有: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骨科原主任杨淮海,东台市人民医院骨科原主任钱普健、原副主任丁德富。
此外,射阳和阜宁两家县级医院的骨科主任也被立案查处。
盐城市医疗系统多名骨科主任身陷“受贿门”与涉嫌收受多家医疗器械供应商贿赂有关。一位法律人士表示,由于上述案件适逢去年11月“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不久,因此案件的查处具有标本意义,也引起了国内一些知名刑法学专家的关注。
一个骨科主任的受贿单
7月6日下午,在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东台市人民医院骨科原主任钱普健涉嫌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
今年46岁的钱普健曾获多项技术专利,在当地人看来,他医术精湛。然而,因涉嫌受贿罪,钱普健于今年3月9日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被刑事拘留,3月20日东台市检察院决定逮捕钱普健。
记者在庭审现场发现,当天的庭审旁听席上,由于旁听的人较多,在庭审前,法院临时在旁听席前又加了一排座椅。东台市人民医院许多医务人员也来旁听。
检方查明,2002年年底至2008年11月,被告人钱普健利用其担任东台市人民医院骨科主任的职务便利,在骨科器材采购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骨科器材供应商时生荣等人所送的人民币计110万余元。
检方当庭宣读的起诉书显示:
2003年9、10月至2008年6月,被告人先后9次收受盐城宏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南京仁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张宏伟、时生荣所送及时生荣通过他人所送的人民币53万元。
2007年春节前后至2008年11月初,被告人先后7次收受南京驰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盐城瑞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杨晨霞所送的人民币38万元。
2002年年底至2005年三四月份,被告人先后6次收受常州东骥商贸有限公司、常州萨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业务员李忠泽所送的人民币10万元。
2003年年初至2007年10月左右,被告人先后4次收受南京市第二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原南京市鼓楼医院医生)兼南京澳康贸易有限公司(原南京深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骨科器材销售员包洪涛所送的回扣和包洪涛为感谢钱普健介绍其到东台市人民医院做手术所送的人民币计9.1万元。
案发前,钱普健退给行贿人李忠泽和有关部门、单位24.45万元,其实际受贿所得计85.65万元。
案发后,钱普健于2009年3月4日主动向东台市检察院投案。另外,被告人及其亲属帮助钱普健共退赃款31万元,检察院追缴赃款18万元。
庭审中,钱普健当庭认罪。
医院自查自纠,医生顾虑重重
记者调查得知,盐城医疗系统多名骨科主任身陷“受贿门”,缘于一家医疗器械供应商与同行之间恶性竞争后的举报。
供应商的举报,恰好处在中央决定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风口浪尖”上。2006年1月,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6项重点任务之一,要求“抓得紧而又紧”。
当年,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办案重点开始剑指反腐败“深水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商业贿赂多发领域。
随后,由22个部门组成的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要求“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坚决惩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
在这场反商业贿赂行动开展后,东台市人民医院启动了3次自查自纠。2006年7月,第一次自查自纠中,东台市人民医院骨科分两次上缴卫生局廉政账户总计7000元。第二次是在2006年9、10月,东台市人民医院系统内部听到射阳县一家医院骨科有人因收受贿赂被审查,遂开展自查自纠,上缴7600元。第三次是在2008年六七月,医院当时听到社会上有人反映东台市人民医院骨科有严重的收受骨科器械回扣的问题,市纪委也收到举报信并已批示待查,医院遂上缴市纪委廉政账户36.6万元。
在2008年的自查自纠中,东台市人民医院有关领导召集骨科医生集体开会5次。其中有一次,医院院长找他们谈话一直到凌晨三四点钟,给大家讲政策,但骨科医生一直顾虑重重、不肯退钱。医院领导反复对他们做工作,最终,骨科医生分两次共退了36.6万元。
在自查自纠中,钱普健先后4次退钱给纪检监察部门,共计22.45万元;加上给一个举报人的两万元,合计退了24.45万元。
医务人员廉政教育亟待加强
7月8日,记者在盐城市检察院采访时,院方态度谨慎。
7月17日晚,盐城市检察院以电子邮件形式向记者证实:“2009年,我市检察机关已立案查处了盐城市某医院骨科主任、阜宁县某医院骨科主任、射阳县某医院骨科主任、东台市某医院骨科主任等6起商业贿赂案件。”
盐城市检察院称,近年来,少数医务人员内外勾结,置广大患者利益于不顾,收受药品经销商的贿赂,致使药品价格居高不下,人民群众医疗负担加重。从这几年该市检察院所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情况来看,医疗卫生领域收受商业贿赂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收受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回扣。
盐城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一直将该系统作为重点。对医疗卫生系统的犯罪案件线索,特别是药品回扣、大宗器械采购、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腐败案件线索,检察院都进行细致的调查摸底,组织侦查人员对有价值的线索进行秘密初查,锁定查案重点,拟定侦查方案,周密部署实施。
据统计,自2003年以来,盐城市检察机关共查处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案件20件20人,其中,涉及药品、医疗设备购销环节的贿赂案件16件16人,占贿赂案件的80%。
据悉,在查办盐城市某医院骨科主任案件时,侦查人员了解到,骨科器械销售价高于成本价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利润空间巨大。经销商为了获取利益,总是想法设法,以销售额的20%~30%向医务人员行贿,拉他们下水。办案人员称,这种受贿在其行业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盐城市卫生局监察室主任李奇志表示,多名骨科主任“落马”为医务人员敲响了警钟,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廉政教育,并建立行贿供应商和企业的“黑名单”。
按照江苏省卫生厅要求,盐城市卫生部门要求,对5家有不良记录的行贿企业,今后一律不采购其生产的药品、设备和耗材。
同时,盐城市卫生局出台了《盐城市卫生系统药品(医用设备、耗材、试剂)购销市场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在市直卫生系统取消了部分违规企业的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