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沈文金)两岁的小冠因呼吸不顺送到高明区妇幼保健院,两个多小时后离开了人世,荷城街道的董先生至今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昨日,高明区妇幼保健院发生一起医疗纠纷,小冠的家属质疑妇幼保健院在接诊过程中判决病情失误,耽误了最佳治病时间而导致小冠死亡。院方负责人则表示,院方在这起事件中没有明显失误和过失,建议家属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家属:
医生判断失误耽误最佳治疗时间
董先生告诉记者,小冠前几天因拉肚子一直在妇幼医院看病,前天下午两点半左右因为呼吸不顺、不停地喘气再次送到医院治病,“孩子送过来的时候还面色红润、又哭又闹,没想到过了约两个小时就没了。”说到伤心处,董先生一度哽咽。
据他介绍,他把孩子送到医院后已经和医生说明了孩子呼吸不是很顺,医生说要去拍胸片,胸片出来后说没有发现什么问题。董某说,后来孩子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医生才用呼吸机抢救小孩,但又找不到适合两岁儿童用的喉管,就随便找了一个婴儿用的喉管临时顶用,同时准备转到人民医院去抢救,但还没出妇幼医院,孩子就停止了心跳。
“我已经和医生讲明孩子的呼吸不顺,但是医生为何还要拍胸片耽误时间?明知医院没有合适的喉管,为何不第一时间转到有条件的人民医院抢救?为何对患者的病情判断如此反复?”小冠家属称,正是因为妇幼医院的设备简陋和医生判断失误耽误了孩子的最佳治病时间,导致了孩子的死亡。
院方:
诊治过程不存在明显失误
昨日下午,高明妇幼保健院向媒体公布了该事件的初步调查报告。据记者从调查报告中了解,小冠被送到医院后,医生通过询问得知小冠约半小时前服用过“行军散”后突然出现了呼吸困难、发绀不安,便初步判断可能是哮喘发作、异物吸入或药物反应,在进行喷喉、吸氧后进行胸透,最后送到儿科抢救,同时请该区人民医院派急诊出车转送到人民医院救治,但还未等转到人民医院,患者就因病情急重抢救无效死亡。
针对家属为何不用妇幼保健院的急救车以争取抢救时间的质疑,院方负责人称因为人民医院的急救车有呼吸机,并且人民医院的医生能及时对病情作出判断,所以没有用妇幼保健院的急救车。另外,院方解释称董某所说医院找不到的器材并非喉管,而是心跳起搏器用的垫板,“因为这台起搏器是新的,之前旧的已送修,所以没能及时找到合适的垫板。”
该院负责人表示,综合整个诊疗经过,“这起事件中,院方并没有明显失误和过失,希望小冠家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据了解,目前该区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患儿病历已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