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每一种药品都有自己特定的功能主治和特定的使用对象,药品广告的内容对指导合理用药、安全用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在我国和世界各地,有关部门对药品广告内容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较之其他产品更为严格。
今年5月26日,家住福田区的李女士收到了一份名字叫做《都市健康》的“报纸”。她认真地读下去,却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这报道怎么一个劲儿夸药品的疗效,而且把药写得几乎包治百病?”
这份印刷得和普通报纸几乎一样的“报纸”,实际上是一份广告。记者调查发现,其宣传内容不仅涉嫌违反有关部门的规定,而且“联合主办”的各单位也多为冒名。有关单位表示,保留对这份广告主办方冒用其名称诉诸法律的权利。
药效说明涉嫌虚假宣传
记者发现,这份标题为《都市健康》的广告共有8版,全部由宣传药品的文章和写有订购电话和地址的广告组成,所有版面都没有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刊号,但其纸张大小、版式风格、栏头标题、文章内容都和普通报纸差别不大,因此李女士起初才会误以为是报纸的正常栏目。
仔细阅读《都市健康》各篇文章和广告,可以发现其主要介绍了五种药品,分别是“参红祛瘀散结胶囊”、“气血双生合剂”、“痛风安牌十五味乳鹏丸”、“宏微牌疗癣卡西甫散”以及“胃疡宁丸”。但是,其中不少说明文字都有虚假宣传的嫌疑。
以“气血双生合剂”为例,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所查询到的该药品通过云南省药监部门备案的广告文案中,这样描述该药品功能:“益肾健脾,补气养血,适用于肾气不足,脾气虚衰所致的神疲乏力,腰膝酸软,夜尿频多,口干咽燥,出汗肢冷等症。”其在《都市健康》上刊载的疗效则是“特效治疗:失眠多梦、腰椎颈椎、夜尿频多、贫血体虚、妇科疾病等”,具体则包括“从根本上治疗高血压、心脏病、中风偏瘫、肠胃疾病、老慢支、哮喘、肺气肿、肺心病、慢性肝病、更年期综合症、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及术后、产后、放化疗后出现的脱发、烦躁、厌食恶心、贫血、头晕、乏力、虚汗盗汗等各种慢性疾病”。
另一种药品“参红祛瘀散结胶囊”通过广西药监部门备案的广告文案上写有:“具有益气养血,活血化瘀的功效,适用于气虚血瘀证的癌症患者化疗时的辅助用药”,“对肠癌、肺癌、肝癌等属气虚血瘀证的各类中晚期恶性肿瘤化疗时均有较好的辅助治疗效果。”但在《都市健康》中,“参红祛瘀散结胶囊”刊载的疗效包括:“扶本固本、益气养血、活血化瘀,从基因入手治疗肝肿瘤、肺肿瘤、胃肿瘤、肠肿瘤、鼻咽肿瘤、食道肿瘤、白血病、脑肿瘤、恶性淋巴瘤、肾肿瘤、前列腺癌、胰腺瘤、皮肤瘤、膀胱瘤、乳腺瘤、子宫瘤、卵巢瘤等。可单独使用,也可配合手术及放化疗等综合治疗。”在《都市健康》的宣传中,其疗效从正式备案的“辅助用药”、“辅助治疗”变成了“从基因入手治疗”,并“可单独使用”。
“胃疡宁丸”通过广东省药监部门备案的广告文字是“温中散热,理气止痛,制酸止血。用于胃脘胀痛或刺痛,呕吐泛酸”,然而在《都市健康》上,其主治是“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浅表性溃疡、糜烂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胆汁返流性胃炎。”
宣称药品“绝对安全”
众所周知,凡是药品都可能会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记者在采访的过程中,多家医学研究单位的专家也对宣称没有任何毒副作用的药品表示了严重质疑。
但是,在《都市健康》中,“痛风安牌十五味乳鹏丸”宣称“100%全天然成分无副作用”。“气血双生合剂”更是宣传自己“绝对安全”:“气血双生合剂出自宫廷,过去皇帝用药首先考虑的是安全,否则宫廷御医是要满门抄斩的。气血双生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检验所严格的鉴定,并通过相当于人体67倍用量的动物实验,证明没有发现任何毒副作用。”
然而,就在《都市健康》的同一段落中,还写有“其实是药三分毒,只是程度不同而已”的字样。
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专门对虚假广告罪规定了刑事责任。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也规定了对违法广告可以由工商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这是违法广告者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多家单位否认“联合主办”
虽然《都市健康》涉嫌违规宣传,但在这份广告的栏头左侧,赫然写有“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中医研究所、中国老科协教育分会、中国健康教育协会、全国肿瘤疾病康复促进工程、北京医科大学、中山医科大学、广西圣保堂药业联合主办”的字样。其在栏头下方所留下的电话号码,是区号为“020”的两个号码。
记者与这些“联合主办”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并将《都市健康》栏头复印件或全文扫描版发至各单位备案。其中,记者没能通过北京电信部门查询到“中国中医研究所”和“全国肿瘤疾病康复促进工程”的电话或者地址等联系方式,“北京医科大学”、“中山医科大学”也早已因为分别合并至北京大学和中山大学之中而不复存在。
北京大学医学部肖姓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将“北京医科大学”或“北京大学医学部”列为《都市健康》联合主办单位的行为都纯属子虚乌有,并表达了三点意见:第一,北京医科大学已经并入北京大学,不再单独存在;第二,北京大学医学部与《都市健康》没有任何关系;第三,北京大学医学部与《都市健康》中所宣传产品没有任何关系。
中山大学纪委郑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山医科大学”在2001年就已经并入中山大学,并作为历史名称消失。该份名为《都市健康》的刊物与中山大学没有任何关系。
中国医学科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刘女士向记者表示,该院从未以任何形式参与《都市健康》的编写和发行,与其没有任何关系,希望通过媒体澄清事实,并对冒用其名义者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中国老科协教育分会毛姓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协会从未听说过《都市健康》的情况,从未授权其使用中国老科协教育分会名义对外宣传。如有必要,该协会考虑对该刊物主办单位侵权行为提起法律诉讼。
中国健康教育协会特别向本报发来书面声明:“我协会郑重声明,我协会从未联合主办《都市健康》,对此事一无所知,一切后果由《都市健康》自己负责,希望通过新闻媒体及工商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
6月8日下午,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通过栏头下方的联系电话020-376309××联系到这份《都市健康》发布者。当记者询问为什么其公司名称为广西某公司,所留固定电话却为广州电话时,接听记者电话的女工作人员表示,药品的厂家在广西,因为中山医科大学参与研发,因此委托其在广州接听患者来电。而当记者询问其所列联合主办单位是否真实时,这位女工作人员非常警觉,“你是干吗的?查户口的吗?”,并以“我们这里都是医生,只负责解答患者疑问”为由,没给予具体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