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搞运输生意的朋友先后帮人拉几次偷得的耕牛并取得效高的运费,总案值6万余元,事发后朋友挨抓,期间朋友有带公安部门前往盗牛团伙居住地并抓获案犯的重大立功表现,有公安机关未掌握的案件主动交代的自首行为,法院也认可,且家属在事后主动交纳2万元的经济补偿款给农户。但一审、二审判决全为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没收运输货车一辆,我们均认为这样判决量刑过高或不适当,在此恳求各位高人给我指点一下,下步我该什么做,万分感谢!!
他们是共同犯罪(盗窃,你朋友是帮助犯)并且价值很大,判处10合适。至于有立功表现、自首的,要看立功情况来定是否符合法定的应当从轻处理。取得被害人谅解只是酌定考虑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