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对方5万元钱,也谢了借条,对方从没问我要过钱,一年后它突然他把我告上法庭,让我在一个月还钱,还要我承担诉讼费?请问,他们的做法合理吗?我应不应该承担诉讼费?
既然法院受理了该案,说明你应该还钱,且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没有什么可想不通的。
如果你不想承担全部诉讼费,建议与原告和解并尽快偿还欠款,以求得原告撤诉(撤诉减半收费)。届时,即使原告不同意承担诉讼费用,你也只需承担原诉讼费的一半,为什么不换个角度考虑问题呢?!
对方从没问我要过钱
还钱是你的义务,应该你主动履行。
诉讼费应该由你承担。
要看借条上写什么时候归还,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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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对方5万元钱,也谢了借条,对方从没问我要过钱,一年后它突然他把我告上法庭,让我在一个月还钱,还要我承担诉讼费?请问,他们的做法合理吗?我应不应该承担诉讼费?
··如果借条没有归还期限,属于无期借款,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钱,借款人也可以随时主动归还。 如果出借人没有向你追要而突然盲目起诉,你可以据理力争,还他钱,但,你不承担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