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中国从“中苏集团”的概念中被分离出来,单独成为一个目标系列。尼克松政府在考查siop -4时发现“中国人口、工业密度及分布(与苏联)有很大差异,因此将‘确保摧毁’应用于对中国的威慑并提出一个‘不可接受的伤害标准’是不适当的”。新的指导原则为针对中国的核应用提供了更多的选择:1、当发生一次重要核打击时,总统有4个选项,其中选项3是针对中国重要的一般任务部队和核军事力量,选项4是针对中国的上述军事力量加上城市工业中心和政治经济目标;2、当发生一次有选择性的打击时,总统有12个选项,其中选项10是针对中国的核威胁力量,选项11是针对中国国家民用和军事控制中心,选项12是针对中国对美国军力和盟国构成的常规威胁;3、指导原则还提供了发生有限打击和地区打击时的选择方案,对此文件没有详细说明。总之,这些选项使总统有可能针对不同情况做出不同的战争选择,减少孤注一掷的全面核战争的可能性。
其次,由于“现实威慑”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要寻求终止战争,siop -5突出体现了限制升级的计划安排。国防部在回顾前几个siop时发现,此前多个siop的唯一目标是通过摧毁敌人来赢得核战争,而没有控制升级和有限选择的设计。siop -5则明确提出了限制升级方案,即通过“避免摧毁敌人的主要国家指挥控制设施以确保其能保留下来,控制升级并且不诉诸自动反应”,也即要“保留对配置在重要城市区域的目标的打击,保留对任何特殊国家的目标的打击,保留对莫斯科和北京的打击”。
最后,siop -5明确要降低伤害标准。尽管此前美国政府内外对siop的高伤害标准进行了谴责,然标准仍居高不下,到siop -4,军方确定的最高伤害标准已达98%。siop -5则规定预期的伤害标准不得高于90%,并首次将核辐射带来的间接伤害考虑进伤害统计中。然而,尽管中苏关系已不可弥合,中美关系逐步改善,siop -5仍将大量目标定位在中国,“在华约国家、中国、古巴、越南,甚至不确定的‘结盟国家和中立国’”有几千个打击目标。
三、siop对中国安全的现实威胁
里根政府时期,美国对中国的核打击计划发生了重大改变。其时,美苏进入冷战对峙的新高潮而中美关系相对缓和,里根政府制定的siop -6将中国移出了统一作战行动计划,并制定了单独针对中国的核打击计划,这种中国计划单列的状态一直持续到后冷战时代。冷战结束后,中国作为一个地区大国引起美国的战略担心,当美俄之间就削减核武器进行谈判时,中国在美国核打击计划中的地位却不断被强化。虽然1991年美国军方的研究报告指出“近期,苏联仍是唯一一个有能力摧毁我们社会的国家”,[32]但美中在台湾、武器扩散、核间谍和人权问题上的种种不和谐,尤其是“中国远程核导弹力量不断现代化的进程”,使美国军方“加强对中国打击定位”的呼声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