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酒不吃吃罚酒,阎锡山不由分说,在4月29日致电津海关,大意谓今后海关收入,除原有担保、各项公债如二五库券等基金如前照解外,所有附税等收入,一律扣留。并声明此事仅为保管性质,绝不致动用分文等语。天津市长崔廷献火速前往天津海关与贝泐接洽,津海关税务司贝泐强调自己无权作主,要致电总税务司梅乐和请示。葛敬猷则又跑到交行宣布并部署一切,对新税进行监视扣留。
5月1日,阎锡山为扣留附税事,通电发表三点声明,“其一,深恐解赴南方应用;其二,暂不提挪以备急需;其三,所扣只限于内地税。”同时,阎锡山命令傅作义派员接收长芦盐运署并通知关盐各监督,谓自一日后,凡本军范围内之关余、盐余,均存天津交通银行,必要时由本总司令提用。此后,阎氏还通过其外交处长朱鹤翔于5月9日在接见各国新闻记者时表明其对天津海关问题的态度,毫不讳言他“出此举动之目的,在防止宁方利用此款以攻击我方。至于维持担保债务信用,阎总司令业已明白声言”。就在朱鹤翔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阎锡山再度发来庚电,反复强调外债担保照旧维持。
阎锡山的一举一动,尽在蒋介石的掌握之中,针对阎氏扣税之举,蒋介石命令外交、财政两部,迅即提出正当理由,向公使团切实声明,并令总税务司梅乐和遵照拒绝。外交部王正廷、财政部宋子文两部长当即遵照办理。但外交公使团没有做出让南京方面满意的举动。领袖公使荷兰人欧登科在“以私人友谊之资格”会晤朱鹤翔后,就津海关截扣关余问题发表公开声明,谓“此事属于中国内政,外人殊无干涉之意。因津关所欲扣留与外债之担保并无关系,故外人无置喙之余地。”如此这般,为阎氏一个月之后的武力劫关开了绿灯。
图穷匕见阎军劫夺津海关
阎锡山自与蒋介石兵戎相见,因战事需要,命令将津海关附加税余款自5月1日起,缴存交通银行。无奈津海关税务司贝泐却不买阎氏的账,他阳奉阴违,表面上敷衍,暗地里仍将税款存入汇丰银行,转而汇往上海。恰在此时,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宋子文向在上海的总税务司梅乐和索取军费100万元,梅氏当即拨付。此举令阎锡山恼羞成怒,撤换贝氏已是箭在弦上。
1930年6月14日,阎锡山北方政府外交处长朱鹤翔在北平以电话招来总部顾问辛博森,向其出示阎总司令的电令,委任辛博森兼任津海关税务司,并令其即日赴津接收。辛博森奉令行事,当即于15日晚由北平来到天津,一下车就赶往津海关监督公署谒见葛敬猷,并在该署与各机关要员布置了周密的接收计划。16日晨,葛敬猷照例先打前站,到贝泐办公室后即劝其识时务,快快办理移交事宜,不料贝泐态度强硬,颇有坚贞不屈的架势。10点钟声敲响,意味着海关办公收税之时已届,事不宜迟,辛博森当机立断,在特别三区主任陈鸿鑫(代表天津市长崔廷献)、电话局局长段茂澜(代表天津警备司令)、津海关监督公署课长程功宴、公安局第四科兼特务队长李汉元的陪同下,随带便衣特务百余人,浩浩荡荡,乘着大小汽车奔向位于法租界的津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