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点半,阎军各路人马包围津海关,在切断电话线断绝其与外界交往后,阎锡山新任命的税务司辛博森在众人簇拥下再次踏进贝泐官邸。葛敬猷郑重其事地将辛博森介绍给贝泐,并向他出示阎总司令的电令,贝泐知道大势已去,但仍恋栈不去。他先是要求请示梅乐和,又恳求将有关机密文件带至法国领事馆,但都被辛博森严辞拒绝。面对冥顽不化的贝泐,辛博森在厉言疾色的同时,也耐心地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他劝贝泐“你是英国人,我也是英国人,我们都要顺应历史潮流,与时俱进。”最后,可怜贝泐连与全体员司话别的机会都未被允许,就被迫交出保险柜钥匙悻悻而去。其后,辛博森、葛敬猷分别对全体华洋职员训话,令其安心供职。并在海关内外张贴三方会衔布告,内容略谓如下:
“案奉中华民国陆海空军总司令电令内开,本总司令业于本月十二日委本部顾问辛博森兼任津海关税务司。该税务司接事后,对于担保债务部分之关款,应照旧案妥善保管,并应将该关所有收入税款存放原指定银行。至该关人员,一律照支原薪,照常服务,各员应享利益,仍予充分保障。倘有抗令不遵者,即行斥革不贷。……特此布告,中华民国十九年六月十六日。”
阎锡山的这纸通告既是对津关华洋职员的安民告示,又表明了他保管新增税款之目的,以解除列强在债赔利益方面的担忧。事件发生时,阎锡山在第一时间公函知照各国领事,表明津海关问题为中国内部行政范围内的问题,绝不会妨碍债款。同时又令外交处长朱鹤翔分向驻平各国公使详为解释。领袖公使欧登科随即表明了使团不干涉阎锡山北方当局的态度。阎氏一举劫关的消息传到南京,雷霆大怒的蒋介石当即召开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商讨对策,拟定办法如下:
一、向英国公使交涉驱逐辛博森出境依法惩办;
二、对天津海关所有官吏一律撤退;
三、运往天津货物一律在上海青岛大连秦皇岛等关缴纳关税。
以上办法第一项交由外交部办理,第二、第三两项交由财政部办理。
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即于6月18日及7月18日分别向英国驻华公使蓝溥森提出抗议,认为辛博森之行为按照中英法律均应处罪,请其将辛博森驱逐出境依法惩办,并声明英国政府如持消极态度将破坏中英友谊关系。同时电令驻英公使施肇基迳向英政府交涉。蓝溥森使用外交口吻表示遗憾,说对于辛博森之行为亦极不赞成,但对此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即使在英国本土法庭对辛博森起诉,也未必能将其定罪,且辛氏系下级工作人员,虽将其驱除,与中国时局并无关系。蒋介石对此答复极不满意,但除了再提出严重抗议也无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