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官提交了几份电子文档作为证据,因为文件很大,我当时是向朋友借了个移动硬盘拷去的,官司已经判了,但现在法官说这个移动硬盘不能退给我,要作为证据留下来,我说只把电子文档作为证据就够了,应该不需要我的移动硬盘吧,但法官不退,他说的有道理吗?我该怎么办??
向法官提交了几份电子文档作为证据,因为文件很大,我当时是向朋友借了个移动硬盘拷去的,官司已经判了,但现在法官说这个移动硬盘不能退给我,要作为证据留下来,我说只把电子文档作为证据就够了,应该不需要我的移动硬盘吧,但法官不退,他说的有道理吗?我该怎么办??
··法官胡说八道。 移动硬盘是工具,可以将上面的资料打印出文件,也可以刻录成光盘保存,退回硬盘。 可以向检察院举报查处,就说法官徇私枉法刁难当事人。
法官没有道理,你要是把汽车上的划痕给他看,估计他要把汽车也留下吗?官司已经判了,如果不要求上诉,补充证据,他没有留你的硬盘。法官之所以这样,估计认为你好欺负,可以找他的上级反映情况。
最好是和法官协商,法官本来可以不要移动硬盘的,只要把移动硬盘的东西拷贝在他电脑里,或者他用法院的打印机打印出来作为证据存档.可能是你惹到了法官,和他协商下,不必去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