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前亲手写了遗嘱,将遗产遗留给妻子和女儿两人,并有见证人,合乎继承法的规范,但现在有老家健在,我想问这样的话,遗嘱是否要到法院要求生效??
《继承法》第十七条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如果该遗嘱没有违反《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等违法之处,就应当认定为合法。另外,遗嘱不必到法院确认其效力。而且只要未发生遗嘱纠纷,法院也不会受理遗嘱的确认之诉。
父亲去世前亲手写了遗嘱,将遗产遗留给妻子和女儿两人,并有见证人,合乎继承法的规范,但现在有老家健在,我想问这样的话,遗嘱是否要到法院要求生效??
··“但现在有老家健在”——是怎么回事?一头雾水。
如果你父仍然健在,遗嘱不生效(死亡后生效)。
如果其他继承人健在,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
从你说的情况看,遗嘱比较规范,可以认定有效。
父亲去世前亲手写了遗嘱,将遗产遗留给妻子和女儿两人,并有见证人,合乎继承法的规范,但现在有老家健在,我想问这样的话,遗嘱是否要到法院要求生效??
什么叫“但现在有老家健在……”?什么意思?
被继承人死亡后,遗嘱即生效,不需要到法院申请。
由于遗嘱有载体且有见证人,只要继承人健在,而且遗嘱中未涉及非法或者不属于你爷爷的个人财产的,该遗嘱是有效的,并不需要去法院要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