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被当地政府指定机构以旧城改造,欺骗逼迁,其实我的商铺是没有纳入拆迁范围,这机构无履行协议的承诺,拆后无重建,无补偿,继续用我的私产占为己有作停车场出租,这属侵占罪吗?谢谢!
这个是政府的一种行政行为,侵占罪是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显然这个你说的是政府的一种错误行政行为,你可以直接去提起行政诉讼。
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而你所提出的问题是政府的行政行为,我建议你去提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