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大学,同寝室的同学把我宿舍电脑的液晶屏(24寸)屏幕中央砸下了一个印,印的地方无颜色显示,个人认为严重影响我的视觉,由于东西比较贵重,我让他赔偿(液晶屏这种精细的东西遭到这样的损坏要维修只能换新屏,价格在720),但他举例子说"不能因为打碎了汽车的一块玻璃而要求赔偿一辆同样的新汽车"、"不能因为衣服被划了一个口子而赔偿一件新衣服"、他说他只愿意赔偿"印子所占整个屏幕的面积比例"
那个比例只有3%,照他那样说他只需赔我21.6元,对我来说,这当然不行,那个印子虽然只占3%,但这个伤我认为是致命伤,严重影响视觉
我提出找老师或者别的第三方解决问题,但他说老师不够"权威"大家帮帮我,我该如何反驳他所说的一切?
首先,对方肯定是侵犯了你的合法权利,你可以主张对方先行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如果无法修复的,则应当造价赔偿。
其次,虽然只损坏了3%,但其后果是造成了,液晶屏无法正常使用,对方应当全额赔偿损失。
最后,尽量协商解决,不是什么样的损失都要打官司,也不是为了这些损失,而不顾同学友情,双方各让一步,协商解决最好。
这小子哲学学的挺好,跟玩诡论,真会无理辨三分。说不过他只能说明你太笨。打碎了汽车的一块玻璃就得赔玻璃,打碎了液晶屏就得赔液晶屏,因为这是一整体,坏了没法看。再就告诉他,不赔上法院告他,然后在学校里大大的宣传一番,看看他能不能丢起这个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