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因为央视拍摄的电视剧《施琅大将军》引发的争论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期间虽不乏有识见者,但是大多比较偏颇。这样的争论是有害无益的,因此我用自己即将完成的《大世界观》理论分析一下这个问题,以与大家讨论。这里要略谈一下大历史观,以使大家对问题有个清晰的认识。
施琅的问题牵涉到民族问题,因此,首先有必要客观地认识民族问题。以前的民族自由抉择说和民族融合说都不能合理里地解答这个问题,是因为没有站在人类这个生物种类的角度认识问题。人类在没有进化之前,在自然界中并不象狮、虎、豹那些生物种类那样占据生存优势,不能以个体形式在自然界生存,因此也象处于生存弱势的生物种类那样以群体优势弥补生物种类的固有劣势。虽然,这不是人类未进化前以群体方式生存的唯一原因,但是总是其中之一吧。《读者文摘》有篇这样的文章,有个别中国学者认为有些生物——如大驼羊——中的强壮者需要经受很多风险,因此寿命还不及既不必承担风险的头羊,也不会因弱小而容易遭到猛兽捕杀的中等强壮的大多数羊群,因此说生物界的生存法则也很符合儒家的中庸之道,但是,他们忘了,头羊重视的真正寿命是其遗传因子,整个羊群也因保证了最强的遗传因子的延续而使其生物种类意义上寿命的延长,这些所谓的学者在这里得意洋洋地宣扬的认识,恰恰说明了儒家思想在民族的长远生存、发展和竞争方面的贻害,证据就是使得曾经领先于欧洲的中华文明被欧洲后来居上;也说明了这种不能使民族素质越来越强的思维在类似自然界猛兽的强势群体面前的脆弱性,证明就是中国自随着儒家学说的根深蒂固而在游牧民族和西方列强面前的脆弱;另一个反证就是1949年建国后崇尚集体主义和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中国在国内建设和反击外来侵略之时的强悍。当然,太埋没个性和太强调人的作用也使得中国受到了历史教训。
从类人猿进化到人后,人类在生存、发展和竞争中,逐步认识到了在同等条件下大群体相对于小群体的优势,因此,原始部落也就发展到部落联盟,直到发展到作为更大群体的国家。或者,反过来说,即使人类中的某些族群没有主动认识到这一点,但是人类各个族群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当然,作为逐渐缺乏竞争对象的人类,在认识的低级阶段保持一定的竞争状态也是有利于人类生存、发展和竞争能力的提高的。虽然这种竞争有时候很残酷,但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就是这样,因为人类还要面对暂时还不可知的未来,现在谁也不知道,在宇宙深处,有没有处于与人类同等或更高级进化阶段的生物。在今天这样人类发展的较高阶段,人类又认识到了群体发展的优势,例如欧洲,就又在认识上走在了世界的前沿。
所谓的民族或某一群体的自由抉择权利,是西方过度自由化的产物。举个极端的例子,美国有一家人在购买了土地后,声称独立建国,这种行为令美国的观念和法律都很尴尬。如果以正确的观念来认识,这家人不过是在美国的利益竞争法则下暂时拥有了那片土地,将之据为己有就是侵占了美国这个群体共有的发展资源,是一种反群体行为;当然民族自由抉择在合理的条件下还是有道理的,现在人类并未找到最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即使相对进步的西方也是如此,因此有必要保持认识和实践的多样性;不过,对待一些已经基本证实错误的认识,还是应该使之逐步消亡的,例如现在仍然存在的某些原始部落的落后认识,这方面西方反而有所不足,例如西方人教孩子从小信奉上帝,难道不是将认识强加在孩子身上吗,按照西方的自由原则,应该等到孩子成年后再让其自由选择信仰吧,当然世界其他地方做得还不如西方人。我国的儒家学说造成的家族观念,就是一种反群体的观念,将本来已经发展到国家的中国社会又分割为具有普遍性的以父系为中心的这样比原始部落更原始的小集体(具体论述请参见我的文章《浅析儒家学说对中国社会结构衍变的影响》和《百无一用话清谈》)这种小集体的构成既有法律和观念上的支持,又有利益上的结合,最重要的是有血缘关系的维系,使得中国社会衍变成了又一个个以家族为核心的小集体的松散联盟,不仅使得国人缺乏群体和公共观念,而且导致内斗、不团结等劣根性的滋长,还使得国人倾向于个体观念,在内部建设方面,这些小集体根据各自在群体内部的不同程度的优势地位对其他小集体进行不公平、不合理的掠夺,从而导致群体内部的个体对群体健康的天然侵蚀;在对外方面,当外族入侵时候,汉族虽然人多,但是由于缺乏群体观念,又在心理上隶属最多一乡一土的小集体,所以尽管汉族人数远远多于游牧民族,但是却是以一个个人数远少于游牧民族的集体应战,在维系群体团结的皇家被消灭后更是如此。在外族占据汉族地区后,由于缺乏族群观念和必要的团结凝聚力,汉族只有等到各自的家族被统治者压制得破裂后,才成为流民并组成新的群体进行反抗或破坏。有人说什么少数民族的军事优势,那是托词,少数民族确实具备军事素质的优势,但是汉族却具备人数、经济、科技和智慧的优势,何况一个民族只要具备尚武精神,军事素质的劣势再怎么也有限。直到现在,家族观念依然残存,主要是因为法律上一定程度依然维护家族观念,而且缺乏社会个体与社会群体发生直接联系的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民族融合观念虽然只是认识到了问题的表面,但是依然有一定的道理,我国境内的民族就是在历史上相互融合才走到今天的,而且建国后我国的民族政策也是比较合理的。
其次,分析历史就必须尊重历史,不能因为一时的需要而随意解释历史,否则不仅不客观,而且还会造成新的问题,并贻笑后世——就如为央视编剧的那个所谓的学者。分析历史的一个起码条件就是保证史料的准确,象司马迁这样的史家就为我们留下了良史,许多历史考证工作者也在为我们提供更准确的史料,不过也有些学者的认识比较片面。例如有些学者根据某些记载说宋代的女词人李清照有“婕妤之叹”,并说她在五六十岁时再嫁于一个卑琐的商人。对于前者,我们参考一下李清照的丈夫赵明诚去世后她称赞丈夫的话:“并无卖履分香之态。”这是赵明诚作为受儒家观念影响的儒生士大夫对女人的轻视和所谓的名士风度的表现,按照现代观念看来,反而是曹操更有人情味了。李清照生于仕宦家庭,也嫁于仕宦家庭,封建观念的毒害使她认为这是值得自豪的事情,丝毫意识不到自身作为女性的悲哀,这样所谓的“婕妤之叹”也就可以认为不过是离愁别绪的抒发罢了。李清照是注重节操,有民族气概的人,她的《夏日绝句》“生当作人杰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就表现了比那些士大夫远为刚烈的气概,而且如上文所述她是封建观念很强的人,何况那时候五六十岁了,怎么会嫁给一个社会地位比士大夫低三级的卑琐商人呢?我想这大概是儒生士大夫的无聊缺德之举,将李清照当作了“老大嫁作商人妇”的商女一流的女人。儒生就喜欢这样的意淫,就象从大家子走出来的曹雪芹借贾母的话所揭穿的:“别说是那些大家子,就是我们这样的中等之家,也不致如此。”说那些秀才连小姐的面都不会见着,其他的就更不用说了。我看那些所谓的才子佳人小说大多也就是儒生的意淫,很少是在宣扬婚姻自由的。从现在的观点来看,李清照再嫁也不是什么值得议论的事情,不过也不能因此就可以对她胡说八道吧。
再次,分析历史切忌片面,应该客观地分析所分析历史人物所处时代的背景及对其影响。影响历史人物的选择的因素,如文化因素、历史环境以及个人品德与抉择等等。历史人物所接受的文化决定了其对世界观的认识。儒家对朝代或皇家更替的解释是所谓的天命观,自周朝代替商朝以来,天命观就成了解释尧舜禅让、周王以臣子讨伐君主的圆谎工具,因为周王虽然是以臣子讨伐君主,但是其却不想臣子对自己来这一套,历代的统治者也是如此,因此虚无缥缈的天命观就成了圆谎的工具。从司马迁留下的史料,以及孔孟偶尔说漏的嘴,我们可以知道实际上商纣虽然不是什么明君,但是如果没有周文王买通其近臣助长其过恶,纣王也暴虐不成那个样子。有意思的是儒家奉为典籍的《尚书》也漏洞百出,唐朝的高定七岁就戳破了大漏洞。
【原文】
高定年七岁,读《尚书》。至《汤誓》,问父郢曰:“奈何以臣伐君?”父曰:“应天顺人。”定曰:“‘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岂是顺人?”父不能答。
[述评]
夷、齐争之千年,高童决之一语。彼獐鹿、松槐之对,徒齿牙得利,不足道矣。
我们知道,儒家对华夷之分是很看重的,一句“天子不治四夷”就限制了历代皇帝的扩张之举,例如明朝的贤臣刘大夏就认为郑和下西洋是劳民伤财的失策,并在皇帝想重新下西洋和征伐冒犯明朝的安南时候暗中阻止,后世还称他为贤臣。其实按照儒家观念,他也确实是贤臣。不过,儒家却没规定四夷可不可以做天朝大国的君主,儒生士大夫可不可以去服侍他们一般瞧不起的夷人,因此当游牧民族入主汉人地区时候,儒生士大夫就毫不脸红地去趋奉服侍,最后在清亡后还出了比历代汉族王朝灭亡后还多的遗老遗少,为什么呢,就因为异族既然侵占了汉人地区,就是有了天命。我觉得曹操父子很可爱,就因为他们时常说实话,象魏文帝把汉献帝赶下台后不就说了:“尧舜之事,朕知之矣。”这样的大实话吗,呵呵!施琅所处的时代,清朝已经侵占了汉族的大部分地方,不过打着明朝旗号的郑成功还有势力,这时就处于所谓的天命尚未底定的时候,但是明朝的天命已经终结已经是大势所趋,因为依照历史惯例,虽然郑氏打着明朝的旗号,但是那是为了增加号召力,很难想象如果郑氏得了天下,会把江山交还明室,郑氏的臣子将来是什么命运,既取决于郑氏,也取决于自身。
那么说儒家的忠君观念与天命观念怎么调和呢,我们就看看孔孟为其信徒设的多项选择吧。(一)为君主效死,这是儒生士大夫中选取的最高尚的选择,不用多话。(二)最实际的选择,投靠强者。单纯的从家族或个人的实际利益来选择,就是洪承筹等明朝降将;如果想符合儒家观念,那么还有“君择臣,臣亦择君”这个观念, [ 此贴被明日天涯在2006-05-07 06:0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