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虽然以前犯过错误,但是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积极要求上进,后取得了本科学历的自学证书。刑满释放之后也一直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现在他想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不知道现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允不允许他参加?
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列明的中部六省的部分地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下一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的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按照报考条件目前暂不允许。
1、2011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品行良好的中国公民,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并且没有因为故意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
也没有被国家机关开除过公职,
也没有被吊销过律师执照,
没有因为在司法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而被禁考,都可以参加考试;
2、依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
对申请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条件的规定,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准予执业。对具有这种情形的人员,司法行政机关在执业核准时,应当作出不准予执业的决定;已经准予执业的,应当撤销执业许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取得执业许可后在执业过程中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其所在法律服务所应当将其辞退,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收回并注销其执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