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律师您好,我爱人的姥姥住在农村有两套平房,房产证的名字都是姥姥的名字,姥姥有六个子女,我爱人的妈妈是老大,下面有两个弟弟,三个妹妹。一直以来两个儿子一人一套居住,姥姥一直在大儿子的平房居住已经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症,快不行了。现在国家改建楼房,请问刘律师,改建后的楼房房产证的名字应该写谁?两个弟弟有优先权吗?农村和城市在房屋分配的问题上有区别吗?
房产拆迁,当然应该按原产权人确定姓名。实践中各地拆迁政策不完全相同,如有的地方可能按人均面积分配房产,这也是需要考虑的。
只要老人还没有去世,只要房产证的名字都是老人的名字,不论房子换成什么样,新房都是老人的。因为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老人享有那两家平房的所有权,除非所有权发生变更(买卖、老人去世或者赠与),否则将来换到的房子仍然是老人的。这不论是在农村还是城市都是一样。
如果老人去世了,那么就要先进行遗产的继承,确定由谁来继承这两间平房,确定之后楼房的房产证就写继承人的名字。
这两间房子和那2两个儿子目前没有任何关系,除非他们继承了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