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打算把遗产留给我和姑姑,所以今天签了遗赠扶养协议,也有无利益和血缘关系的第三方作证,但是二伯说我们的协议是无效的,说必须要他也到场参与才能生效,那我们签的协议有效吗?
你和你姑姑有你爷爷之间有血缘关系,不能成为该遗赠扶养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所以,你说的这个遗赠扶养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和受遗赠人之间订立,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遗赠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受遗赠人,受遗赠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
根据我国《继承法》、《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而你和你姑姑本身对你爷爷就有法定抚养义务,所以不能接受遗赠。
让你爷爷立个遗嘱,把他将来的遗产留给你和你姑姑继承就可以了。当然,立遗嘱,也不需要其他任何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