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审理时候,对于原告诉请的金额法庭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变更,如果多了会被减少,如果少了呢?如果少了不增加的话,那劳动者不是很亏、为了避免是不是说在诉请时的有效策略,就是尽量把金额往大了要求,这样劳动者才不至于吃亏?
民事诉讼奉行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所以你告多少,法官只能审多少,法官不能给你增加。同样法官也不能主动给你减少。
如果对方提出抗辩,要求减少你的请求,法官会审查对方提出的抗辩是否有道理,如果有道理的,会减少你的请求,但不能主动增加你的请求。
如果你要增加请求,一是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一是撤诉后重新起诉。
诉讼金额应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无任何依据地把金额写大,对原告没有什么意义,法院判决也是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核算的,并非按原告告的比例减少。无凭据地增加诉讼金额只会增加诉讼费用和代理费用。
当发生劳动争议,原告在诉请时一定要以事实为根据。要多了会增加你的诉讼费用,法院判决时是按当时的社会劳动实际酬劳来判决的。如要少那自己就得吃亏,因为法律条文细则有多少—多少或多少以下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