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家原来有一块宅基地,后来岳父搬到别的地方居住,这块宅基地一直没有动,前些天,邻居找到岳父,提出要买这块地建房,因为是老邻居,岳父开始说就不要钱了,送给他们,他们觉得不妥,就找了一个中间人,由中间人商量,写了一份协议,双方签字,最后给了岳父2000元,算是把宅基地卖掉了;几天后妻去探亲,岳父说起这件事,妻就急了,说现在哪里有2000元就把宅基地卖掉的道理,要知道,现在申请一处宅基地,最少也得25000左右呢,然后就去找邻居说不卖这块地了,邻居不干,说有字据的,一定坚持不退,现在闹得不可开交,两方互不相让,请问各位,如果这样反悔,最后打起官司,能成功吗?(岳父今年72岁,多少有些头脑不清,户主是大舅哥,签协议的时候,大舅哥不在家)
朋友你好:
这件事情确实是你岳父处理不当
哪有把宅基地2000块钱就卖掉的
即使是法律允许宅基地的出让
也没有这么便宜的道理
以下是我的建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宅基地是你大舅哥的
不是你岳父的
所以在法律上你岳父没有权利处置该宅基地
该出让协议为无效协议
2.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制
个人不可以随意转让
即使是有转让的也要看具体情况
是否合法
私下协商的不可以拿到桌面
一旦涉及法律就通不过的
3.即使是你大舅哥承认
邻居和你岳父达成出让协议
但邻居也不是善意取得
因为善意取得的条件是支付合理的对价款
此2000元价格显失公允
所以不论从哪个角度讲
这份出让协议均为无效协议
祝你好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每户只有一处不超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不允许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