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在2010年8月租房,房租从8月至12月共计交给房主2500元(每月500元),可是还没等住,刚把部分衣服搬进去就下雨了,发现房子漏雨很厉害,就跟房主要求维修房子,房主在11月中旬才把房子修好,朋友是在10月中旬搬进去住的,并且跟房主协商说房子需要减房租,朋友要长期租,房主同意了(口头协议)并且让我朋友交了2011年1-3月的房租,可是在今年3.19日房主给朋友打电话说房租要涨价,让朋友搬出去,朋友同意了,但是朋友说你把去年8-9月的房租1000元还给我,可是房主不同意,朋友说当时是因为你房子漏雨的原因我才没有搬进去,当时正值雨季,并且在交房租时候房主根本没有通知朋友说房子漏雨,当时为什么没要房主归还1000元钱,是因为跟房主口头说好了以后房子按照每月400元朋友长期租,才没要房主归还1000元,可是现在房主提前毁约并且不归还1000元房租,朋友说只能从房租上扣了,就是4-5月不给房主交房租,我朋友这样做合适吗?他应该怎么做?是搬还是不搬?如果房主拒不归还房租怎么办?
按照合同法规定,出租房的一项最基本的义务是保证承租方可以居住,而且有义务定期对房屋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你朋友在租下房子后有两个月无法居住,那就是房主的责任,他没有履行他的义务。
现在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合同是怎么签订的,一般的租赁合同范本都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他们有约定,就按照合同来办。如果没有的话,他们可以自行协商具体怎么处理,这个法律是没有强制规定的。而且房主没有履行他的义务,肯定是要给你的朋友补偿,他不退房租,你朋友就不交房钱这没问题。
另外,他们的合同上应该写清楚了每月的月租是多少,房主是不能随意涨价的,必须得到你朋友的同意才可以。
至于那个口头协议,如果房主承认的话,就让他们写成书面协议,如果房主不承认,你朋友就没必要坚持那个协议了,房主本身就违约了,没必要迁就他。
所以你的朋友现在不需要搬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气煞我也!还有这种事~!如果一定要个公道的话一定不能搬 看这情况应该是没有什么租凭合同之类的东西了 那就死磨吧 我想绝对不能让这种歹人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