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海外贸易的刺激,清朝康熙时期,江浙闽粤沿海地区商品经济发展十分活跃,手工业、商业和农业的产业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所以,东南沿海地区与全国主体部分经济结构的龃龉便在所难免,因而,禁海与开海的争论,也是这种差异的必然产物。
康熙十九年(1680年),在平定南方三藩之乱的同时,清军趁机收复了厦门、金门两地。南明郑氏武装集团虽退守台湾,继续抵抗,但其势已成强弩之末,而之前,控制福建、广东两省的藩王耿精忠、尚之信也相继降清,东南沿海局势终获好转。
与之同时,我们在清廷的政府行为中,也看到了一些新意。比如,该年稍早些时候,福建省有33人因越禁出洋伏法,三法司按例判决罪当斩首,但这时康熙却并未循例批准,他说:“海上机宜,正在筹划,倘金门、厦门既下,则此辈又当另议。”而更早时候,在距台湾较远的盛京、直隶、山东沿海一带已经准许沿海居民捕鱼、煮盐,清廷还命令当地官员查报船户、以防匿税。虽然闽浙一带海禁依然未开,但我们也看到,自顺治年间开始的不准“片帆入海”的禁令,至此总算出现了松动的迹象。
于是,福建总督姚启圣、巡抚吴兴祚、提督万正色等地方官员以沿海要地均已设防为由,先后奏请废除闽浙一带海禁。康熙皇帝也曾不止一次地表示“船只出海,有裨民生”,但这时,康熙皇帝思虑再三,后依坚持“海禁未可骤开”。一年后,又有荷兰国使团请于福建地方“不时互市”,而“部议不允”。那么为何康熙竟如此“优柔寡断”呢?
其实,无论怎样考寻史籍记录,我们都很难将康熙皇帝与迟疑、保守的印象联系起来。继位十数年以来,当他循序渐进地挥洒着自己雄才大略的同时,之所以又对沿海督抚大臣一次次奏请开海的要求予以回绝,无非是考虑到海外反清势力,尤其是郑氏残余力量尚未肃清、朝基未固,而这也正是清初禁海令的根源。
海禁
郑成功的兵力最强盛时,曾“聚集二十七万人”,“舳舻千艘,战将百员。”要维持这样一支庞大的军队,仅仅依靠台湾、厦门几个岛屿是远远不够的,郑成功通过发展海外贸易、营造海舶大舰往来东西两洋经营商业,从而保障了部队给养,为抵抗清军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支持。正如当时史料所记载:“(郑)成功以海外弹丸地,养兵十余万,甲胄戈矢罔不坚利,战舰以数千计,又交通内地,徧买人心,而财用不匮者,以有通洋之利也。”
长期以来,清军对郑氏集团始终奈何不得,但又“芒刺在背,不能不拔”。于是顺治十二年(1655年)六月,清廷采纳闽浙总督屯泰的建议:“严禁沿海省份,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置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