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开海贸易对于大清国的经济命脉还有更为深远的意义。明清以来,白银成为主要的流通货币,白银来源一为开矿生产,二为番舶之银,而中国又是银矿比较贫乏的国家,“砾矿之开,事繁而难成,工费而不可必”。所以曾历任江宁、湖广巡抚的慕天颜在《请开海禁疏》中不无忧虑地指出:“……自迁海既严,而片帆不许出洋,生银之两途并绝,则今直省之所流转者,止有现在之银两,凡官司所支计,商贾所贸市,人民所恃以变通,总不出此,而且消耗者去其一,湮没者去其一,埋藏制造者又去其一,银日用而日亏……”因此惟有“番舶之往来,以吾岁出之货,易其岁入之财”,大力吸引国外白银,才能有稳定的财政经济环境,才是民富国强的正确途径。
所以,此时康熙皇帝的态度已渐渐明确。在各省督抚奏请之后,康熙随即所出展界的决议,为准备进一步开海,1683年年底,他又派遣吏部侍郎杜臻、内阁学士席柱前往福建、广州沿海主持展界事宜。
第二年七月,杜臻、席柱回京复命,当时君臣之间有一段很有意思的对话,首先内阁学士席柱冠冕堂皇地禀奏说各省居民群集跪迎,赖皇上威德得以削平寇盗,皆感谢皇恩云云。康熙则说沿海居民以捕鱼贸易营生,你们明明知道,之前为何不准开海?康熙分明是为之前自己实行海禁推卸责任,为开海找一个台阶。席柱回奏说:“自明季以来,原未曾开,故议不准行。”这话并未说到皇帝心坎里,康熙只得自己说来:“先因海寇,故海禁不开为是,今海氛廓清,更何所待?”又说:“向虽严海禁,其私自贸易者何尝断绝。凡议海上贸易不行者,皆总督、巡抚自图射利故也。”显然,康熙主意已决。
于是,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继开江浙闽粤海禁之后,又正式下令开海贸易,以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四个城市为对外通商港口,允许外国商船前来互市贸易,并于四地设置海关,管理来往商船,征收关税。
尽管海禁关系到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到全国财政的稳定,但是在康熙皇帝最后的几年里,禁南洋的诰令还是得到了坚定的执行。在史籍中,再出现较有影响的反对禁南洋的声音,已是康熙驾崩之后几年了。
海商?海贼?
开海以后,海外贸易便急剧发展起来,由于有利可图,沿海居民出海贸易之人也大大增加。《福建通志》中这样记载当时海上贸易的图景:“商船交于四省,徧于占城、暹罗、真腊、满剌加、渤泥、荷兰、吕宋、日本……诸国”,可谓“极一时之盛矣”。
海上贸易的繁荣,更直接的表现还在于一些大海商的应运崛起。张元隆,便是康熙年间江浙沿海的集行商船主为一身的大商人,史料记载:“(张)声名甚着,家拥厚资,东西两洋,南北各省,倾财结纳……党援甚众。”到康熙四十九年时,张元隆已经拥有洋船数十只,不仅如此,他还“立意要造洋船百艘”,大有开展全球贸易的宏图大志。在康乾盛世的年代里,所谓“市舶骈集”、“扣关受廛”是极为普遍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