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著作权引发“案中案”- “溥仪日记著作权案”追踪报道
此前报道,同心出版社出版的《我的前半生(附十年日记)》中的《溥仪10年日记》,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侵犯吉林省社会科学院退休研究员王庆祥著作权的诉讼案。近日,溥仪弟弟溥任的代理人黎园在自己的博客“黎园聊斋”中公布多份资料,称要“撕下王庆祥‘历史学家’画皮,还其本来面目”。针对此事,王庆祥的诉讼代理人、北京市铭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建平表示,“一个月前,我们已经向法院起诉黎园侵犯名誉权并索赔20万元,法院已经受理。”
黎园博客:王庆祥骗取资料
作为《我的前半生(附十年日记)》的授权者,黎园曾经多次对媒体表示,王庆祥1980年6月以《社会科学战线》编辑部的名义,从溥仪的遗孀李淑贤那里骗取了资料,并窃取了作家贾英华的劳动成果。昨日,记者在“黎园聊斋”上看到黎园提供的证据:人民出版社《人物》杂志1979年创刊时的编辑陈汉菊、红楼梦研究所副所长胡文彬等人提供证明,证实最早帮李淑贤一起整理包括日记在内的溥仪遗物的人是作家贾英华。
对于王庆祥的起诉,黎园称自己并没有搞人身攻击,“我只是披露了真相”。
王庆祥律师:将公开证据
王庆祥的诉讼代理人马建平说,此次诉讼就是针对黎园的在博客发表的内容,因为现在正是年底,法院急于清理今年的案件,所以还要等一段时间的开庭通知。“一旦法院宣布开庭,我们将把起诉状和准备好的‘答记者问’向社会公开。”
马建平表示,黎园在博客贴出的一份1981年的《人民日报》内参(作者为张岩)涉嫌泄密,其来源也无法核实。1983年,《人民日报》内参刊出了溥仪妻子李淑贤致当时领导人的一封信,彻底否定了张岩的报道,但是,黎园又不公布这个。针对这一纠纷,1988年吉林省组织部责成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做出了结论,王庆祥没有张岩所说的那些问题。第三,1990年,王庆祥和李淑贤共同起诉贾英华著作侵权(后被判败诉)。王庆祥说,“我的问题,组织上已经有了结论,法律肯定会为我讨还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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