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月22日进厂,试用期为一个月,我在3月17号写的离职申请,但现在都没批,,我找过我们主管三次了,她都说不批,我问她为什么她竟然跟我说我们外观检板的一个月只让辞工一个,我觉得这样的理由我不能接受,这么大一个厂,我们外观光夜班检板的都100多个,怎么可能只一个月只辞一个呢?我又不想自离,毕竟我已经上了一个月的班了!我们那里面吵得要死,每天耳朵里都是隆隆的机器声,每天用三倍镜看版12个小时,眼睛又胀又痛的,然后压力好大,主管一天到晚在旁边叫着,要产量要质量,产量少了要骂,质量问题多了更要骂,虽然是计时的,我感觉比计件的还累,这里面当官的就知道骂人.招工的时候说的多好啊,有什么不适应的可以找员工关系组,我去找了他们两次也没解决问题,他们只会说你是不适应慢慢就适应了.哎,真悲哀进了这样一个厂,难怪别人都说这个厂想出来只能是自离.
其实当你还在试用期时,只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工厂即可。三天届满,无论工厂同意与否,你与工厂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
别去管主管是怎么说的了,她的说法肯定是错误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但由于现在你在工厂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一个月,如果你仍然准备要走,还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即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工厂,三十天届满,无论工厂同意与否,你与工厂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终止,且工厂需向你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不需要批准。只要书面告诉就可以了。如果扣工资可去劳动局反映。
去劳动局他们就老实了,赶紧投诉。
健康最重要。
这样的厂子明显就是想叫你白干,美其名曰自动离开,分明就是不想给钱。
给厂子发一个快递,三后就拎包走人。没人敢拦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