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爸爸在我出生100天时不幸去世了,为了生活妈妈带着100天的我和8岁的姐姐改嫁。在这20多年里继父不停的打骂我妈妈,现在我想回到老家,可亲爸爸的房子却不知怎的已落户到我大爷名下,请问我是否还能要回自己的房子???
如有证据证明房产属你父亲所有,可遂愿。如协商不成,可诉讼。
按继承顺序:配偶,子女。除非当时是卖给他的,或者房子不独属你父亲的(这种情况还是可以按比例获得一部分)。不过20年过了诉讼有效期,不知你们20年中有没有过诉讼。
1、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以房产证登记为准,现在房产证登记在你大爷的名下,那么现在的房屋所有权人就是你大爷,房子的所有权就是他的。
2、如果你想要回房屋,就得先想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申请撤销你大爷的房产证,再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该房屋。
3、现在你要收集证明房屋原来属于你父亲的证据,有这些证据你可以像房屋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不支持你,你可以向房屋产权部门所属的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像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如果通过上述方法都不能撤销你大爷的房产证,那么只能说你不会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了。
这需要知道:一、你父亲原有的房子所有权在谁(你们离开时);
二、所有权是农村的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
三、父亲与你母亲原本可有结婚手续或大家认可的方式结合(举行众知的婚礼)。
20多年了,恐怕诉讼也过了诉讼时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