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6年09月01日受聘于一港资企业工作,至今工作有35个月,该企业约有员工人数140人,实际申报50人,该企业从未给任何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该企业经营的地址与注册的地址不符,在2009年07月28日18:34分钟我接到该企业管理者的电话,说有事找我面谈,其口头通知说我被厂里解雇,2009年07月29日交接工作就可以走人了,我问他原因,他说不是我的原故,这是厂里的安排,我当时向厂方开出了要补偿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未买社保的补偿金,及无故解雇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加班费,厂方未能同意,后经劳动部门协调未果,我在2009年08月05日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庭在2009年08月13日已向我发出了受理通知书,可是到了2009年08月24日厂方贴出一份公告说多次电话通知我回厂上班,我拒决上班,现作自离处理,问题是我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和信息,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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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6年09月01日受聘于一港资企业工作,至今工作有35个月,该企业约有员工人数140人,实际申报50人,该企业从未给任何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该企业经营的地址与注册的地址不符,在2009年07月28日18:34分钟我接到该企业管理者的电话,说有事找我面谈,其口头通知说我被厂里解雇,2009年07月29日交接工作就可以走人了,我问他原因,他说不是我的原故,这是厂里的安排,我当时向厂方开出了要补偿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未买社保的补偿金,及无故解雇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加班费,厂方未能同意,后经劳动部门协调未果,我在2009年08月05日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庭在2009年08月13日已向我发出了受理通知书,可是到了2009年08月24日厂方贴出一份公告说多次电话通知我回厂上班,我拒决上班,现作自离处理,问题是我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和信息,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你没有接到过任何通知,就没有义务承担法律后果。
不要放弃,继续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