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湖北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店,当时和房东签的是5年的合同。
修理店旁边有一块空地,房东将其围成了一个院子,也连同店面一起租给了我们。
但是,最近由于开发商建房子,把那个院子拆了一个角,当时拆之前,我还跟房东联系过,他同意拆。
前几天,房东突然说我们没有保护好院子,提出终止合同。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院子的地皮所有权一直就存在争议,很有可能不是房东的。
我们之前签的合同是5年,里面只是指出了房东要解除合同需提前两个月。并没有详细说明他那边违约的情况。现在他突然很急着要赶我们出去,请问房东这么做,构成违约没有?
请大家帮帮忙,谢谢!
请把租赁合同带上当面向律师咨询,看房东是否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构成违约。因为从合同的内容看,房主至少要提前两月通知你,否则你可以不搬。他如果强行要求,则应给你适当的补偿。你们的纠纷可以仲裁解决。
若合同没有对解除合同进行详细约定,则在此确实难以指证其违约,尤其是其提前两个月通知解除的情况下,虽然可以依合同目的及交易习惯要求其对提前解除合同对你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其它的利益损失怕难以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