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在中国的天空:民国政府招募组建飞虎队经过(5)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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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志愿队的性质,国际法规定(大意):国际间两国交战,任何第三国的人民或人民团体,为了坚持正义,对被侵略国家及被欺压的人民同情支持,投身报效,这是人类的人权,自愿的义举,这样的行动不代表国家,也不受国家干涉。中机厂在美招募飞行员252人,都是脱离公职的人员,成立志愿队,还是民间团体,而中机厂供应他们一切(飞机、生活给养、薪金等),他们回报“力量”,实质还是雇佣和被雇者的关系。

组织成立大队必然会产生少数领导者,如队长、中队长、作战参谋、联络指挥员等,也就形成上下级关系。这些领导的产生,是通过3个月训练和集体生活,彼此相互了解选举出来的(陈纳德队长是中国政府推荐的)。陈办事公开,对人(队员)诚恳谦让,很得队员们爱戴,是被全体认可的队长。既是民选,上下级不是官衔,所以队长等与队员们仅是职务不同,其余一切都是一律平等的,不能用军法来规定下级,只有奖罚条例,大家来制定奖罚条例,由队长来执行。

美志愿队队长与中机厂监理、顾问签订合作协议,简单的就是大家约法三章。甲方中机厂第一雇主监理钱昌祚,第二雇主顾问鄱雷,坚持做到下例3点(其余略):1.保证供给3个中队编制的飞机数量,随损耗随补充;2.飞机的损坏维修及日常飞机的保养修理,统由中机厂负责,做到24小时轮值,机不离人,随时能开车起飞作战。3.保证供给全体志愿队员的生活给养、娱乐等设施及按时发放薪金。乙方志愿队队长陈纳德代表全体队员:1.志愿队使用的飞机为求自主专一,不受中国任何单位的指挥、调遣,听取中、英、缅3方情报自决作战方案;2.以各自的飞行技术和空间作战能力,尽最大的努力对敌机来犯给予打击,保证滇缅公路运输安全及中机厂的安全生产;3.大队部作战指挥部临界作战飞机实行24小时轮值制,不能缺人。

四、飞虎队保卫滇缅公路运输,贡献巨大

1941年9月1日,美志愿队歼击机大队成立,大队部设立在垒允中机厂。大队又分成3个中队,初期仰光驻一个中队,垒允驻两个中队,一般近距离作战也可呼应。美志愿队发扬国际主义精神,起飞抗击日寇入侵的轰炸飞机,中方负责飞机的机务维修保养、地勤等全部工作。飞行员全部美籍,中机厂全体中国职工发扬爱国主义的挚情,双方精诚合作,抗击日寇飞机的侵扰轰炸,给予其致命的打击。

滇缅路运输逐渐忙碌,引来了敌机的频繁空袭。由于P40B飞机比敌机的保护轰炸的战斗机性能和志愿队飞行技术比敌人的略胜一筹,特别是志愿作战的独立创新,地面的辅助指挥方法的试行,开始空战多次,给敌机以重创,每次击落10多架,而我无损,志愿队已掌握制空权。从1941年9月至1942年4月,共8个月,40多次空战,共计击落日机300多架,我损失11架(包括情报失误未能及时起飞被炸牺牲中队长1人和多名地勤人员)。美志愿队对中国抗战的贡献是巨大的,开始了日寇“空军全部覆灭的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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