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于2003年离婚,之后父亲有与人再婚(是否有办结婚证不知道),但之后都分开了,他于2004左右收养了一个男孩,(他严重的重男轻女)。现在他要求我要付赡养费给他,他有退休工资,并且还在外面有做生意,自己在老家盖了四层的小楼。请问我是不是可以拒绝付,他总说养女儿没用。目前母亲与我同住,我已婚并育有一子。
··抚养孩子、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不能违抗。
赡养老人有几句话:赡养分三个方面——精神上的安慰、生活上的照顾、经济上的辅助; 老人需要被赡养、赡养人有条件赡养。 你的情况看,单从经济上,老人不需要赡养,你可以不尽此义务。就是打官司,老人条件优越,起码目前不需要赡养,就是打官司,他也不会赢得。
不可以。无论如何是父母生养了子女。
既然你赡养母亲了,而且你父亲又有可观的收入,你不必再给他钱,但还是要定期去探望一下为好!
能够理解你的心情,但仍要劝你放平心态,妥善处置与你父亲的关系。
虽然你的父亲有重男轻女思想,且在与你母亲离婚后,未尽对你的抚养义务。有退休工资,还在外面有做生意,甚至在老家盖了四层的小楼,但这都不能成为你不负赡养义务的理由,因为那是法定义务。
同理,你有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