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案件,公安机关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劳动教养,问,受害人对该结果不服,有无何种权利?法律依据?
2、受害方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法律依据?
多谢!
1、如果受害人受到轻伤害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如果对公安机关的处罚不服可以申请检察机关责令公安机关重新立案。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都有明确规定。
2、如果是公诉案件,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的举证都由检察机关负责,受害方只可以聘请律师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向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
··犯罪嫌疑人是针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的,而劳动教养,属于行政处罚,而这不是一个法律程序。
如果被劳动教养,那是行政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对该决定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维权。
受害方可以随时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维权,没有限制性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