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奶奶去世四年多,奶奶生前一直是父母照顾。父亲和大伯写过一份协议,内容是父亲负责赡养奶奶并继承家产,大伯不履行赡养奶奶的义务也不继承家产。这份协议没有经过公证,有大伯和我父亲的签字,还有奶奶的手印。现在家乡土地房产面临着被征占,大伯要求我父亲在量地的时候说地是哥俩的,可以得到两个户头,父亲不同意,大伯就从各个方面施压威胁父亲,并鼓动姑姑们和父亲争夺财产。我家的房产证户主写的是父亲的姓名,还是父亲和大伯都没结婚时办的。
以上是我家的情况,请问:我大伯有权利和父亲分得家产吗?其他几个姑姑有权利分房产吗?
分家协议书如下:
树大分根,儿大分家。母亲xx有子二人,大儿子xxx,二儿子xxx,经哥俩自愿,协商并经母亲同意,对老家祖产的处理和母亲的赡养协商如下:
1.根据母亲意愿,谁继承老家财产,谁负责承担母亲生老病死等一切负担,另一方不与其争夺财产继承权,不干涉老母后事处理。
2.老家现有祖产正房五间,门楼院墙,前后左右地方,经哥俩同意,二儿子主动要求继承祖产,并赡养老母终生。
3.二儿子自愿赡养老母后,必须承担老母的生活照顾,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同时每月负责老母零花钱不低于二十元整。
4.二儿子xxx赡养老母后,对哥哥姐姐不提出任何要求哥哥姐姐有权对其赡养老母实行监督。
5.二儿子xxx与老母生活后,姐姐哥哥有义务去看望母亲,xxx夫妻俩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6.母亲是家产第一合法继承人,待老母逝世后赡养一方才能成为合法继承人。
以上各条,作为分家凭据,以免日后争执,愿到司法机关公证处予以公证。
(由于字数限制,此处不写当事人签字内容了。并且此协议未经机关公正)
补充一下,如果大伯部要求分得家产,而鼓动姑姑们和父亲分的家产,而姑姑们只在过节的时候给过奶奶一些过节钱,算是尽到赡养义务了吗?有权利要求分得家产吗?奶奶已经去世快五年了,如今姑姑还有权利要求分得家产吗?
··既然是房产证为你父亲的名字,就是你父亲的房产,他人无权染指,放心好了。
但,当时的协议,参加的人有效,没有参加的(姑姑们)不受约束,没有多大实际意义。
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和继承遗产是两回事,可以互相分离。
如果是你奶奶的遗产就比较麻烦了,继承遗产,继承人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
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和继承遗产是两回事,可以互相分离。
如果是你奶奶的遗产就比较麻烦了,继承遗产,继承人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
这个协议不需要公证的,别怕,在这个协议里面,大伯已经明确放弃赡养亲身母亲跟放弃继承母亲遗产了。也就是他已经没有权利了。如果当时那些姑姑们也知道这个协议,如果有在协议上面签名就容易很多。没有签名就比较麻烦。你要去收集她们当时有知道这个协议的证据,证明当时她们没有反对这个协议,相当于默认